為何要比中指..............

knift wrote:
那你告訴我,在中線開104...(恕刪)


很多人不自省,只會自我為中心。
文刀武筆 wrote:
本來以為開車被比中指...(恕刪)



應該是在內線龜太久了!擋到想內線超車的人了!誰會因為一個垃圾袋而生氣...
高雄苦瓜 wrote:
今天從高雄開到台南六(恕刪)

這速度算好的,我昨天開在北橫,前面的頭又大一路都是開30幾時速,速度這麼慢還遇到彎就踩剎車,
一路都是雙黃線,我跟在後面好幾公里也沒有找到可以超車的位置,跟在後面太煎熬,後來我乾脆停車休息。
以前許多人說龜車大部份是頭又大,我覺得是因為頭又大賣比較多所以有這樣的印象,
但後來我一值觀察比較離譜的龜車,真的大部份都是頭又大,比例遠高過它的市佔率。
高速公路真的經常看見佔用超車道的車,即使前面和中線都沒有車,那些人還是差不多100時速一路開,
不會離開超車道,可能都是覺得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是合法而理直氣壯的吧,但這個就算是合法我也覺得是不適當的,
跟上車流速度其實是相對安全的,全世界的高速公路都有限速(德國某高速超車道例外),
但道路順暢的時候有很大部份車都是超速的,我也會跟著車流超速,特別慢的車會在外線,
開在內線,如果你快速(超速)靠近前車,前車絕大部份都會主動讓開,才不管你是不是超速。
近日收到警局來信說已經開單告發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了,同時也電話詢問內線的問題,警察表示我當下並無不妥,依據高速公路局說明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我當下實際車速已經是104,慢車定義是低於80公里,還是有一堆鍵盤車手在硬凹,我也不想跟風在吵,看完所有的留言,我就大概回覆一下,
1.有人賭我不敢PO影片出來,我想反問憑甚麼跟我賭,我為什麼要PO,你又不是警察法官,沒有足夠專業知識斷定對錯,憑一張嘴吵,有甚麼意義。
2.有人說我龜內線,這我就不多說了,還有人真的蠻可悲的,想罵人龜子龜孫,又怕被告,這真的很好笑,但我說了,我不會去計較。
3.也有人說我好運,沒遇到壞人拖下來打,這種只會嘴砲的人,我也不想浪費時間回,以為所有人都沒水準??
4.有人也說我的開車習慣不好,我看了只覺得這些人真的太厲害了,只憑一張照片就斷定我開車習慣不好,還好這些人沒去當法官,否則社會應該完了,我自認不是交通聖人,但我開車絕對不會插隊,轉彎絕對打方向燈,至少我比這些照片中的人好太多了,這些都是我檢舉過的。

5.有人笑我說不知錯在哪,麻煩說一下我錯在哪,不要只敢放個風聲就躲起來,還是他連交通法規都不知道??
這些說我開車習慣差的,龜內線的,我相信你開車習慣也好不到哪去。這件事就這樣了,我不會再回覆了,以下就讓酸民們繼續自嗨吧。

在01PO出 開內線又秀出自己低於最高速限
佩服你的勇氣
看起來像是國道二號,靠近4公里處大竹交流道



如果正確的話,國道二號限速是100km,樓主在內線開104km已經算快,也沒有違規。

限速100km的話,在內線開「實速」90-110km都合理,因為快樂錶會比實速慢4-5km,這是政府的規定。就算是進口車的錶,一樣很不準,我都用可以校正時速的抬頭顯示器,顯示時速只跟GPS誤差1.5km/hr。

考慮到快樂表的問題,開內線只要不低於最高速限-10km(例如速限10,實速未低於90),我都還可以忍受。我自己在暢通的狀況下,都是在內線開速限+10km,而且是實速,不是快樂錶速。

樓主可能要思考是不是有做了其他什麼討人厭的事。例如:跟中線車輛長時間併排行駛?

-------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強制標配的是「抬頭顯示器」,美其名是車主必須低頭才能看到時速非常危險,真心話是有人速度不自覺放慢而不知,都得等到後車貼屁股警告的時候,才低頭看到自己開太慢

-------

當然也是有那種內線開最高速限-10的三寶路隊長,怎樣都不讓出內線,即使超到這種三寶的前面然後放開油門讓她也嚐嚐被擋路的滋味,三寶還是完全沒有自覺,繼續在內線開得更慢而已,遇到這種王八蛋兼蠢蛋,真的是沒有辦法。

政府就不能用科技方式,自動取締內線烏龜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