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chenghung wrote:
原來樓主又另開一棟樓...(恕刪)
c大也來啦,哈哈
只是讓大家知道A車最高速限不讓後方更高速車輛,警方的回覆罷了,哈哈
警方的回覆藏在原來的樓,沒讓一般大眾知道,多可惜呀
所以當然要放一樓讓多一點人看到囉^^
katana057 wrote:
你的北美行車靠右確實,
Keep Right except Overtaking。
且最高速限容易成為慢車,
而台灣呢?
而台灣呢?
而台灣呢?
什麼是行車靠右啊?
我們不是應該行車靠左嗎?
然後大型車靠右。
Gullit168 wrote:
當然北美系統跟台灣系統還是有些微差異,兩個地區的駕駛人習慣也不相同
然而這篇的結論可以提供一個交通管理方向,『超車專用道』對於交通最大效益而言不是萬靈丹
katana057 wrote:
前面文怎不回答?
北美有 Keep Right except Overtaking,
且各州的法都不太一樣,
但行車靠右、左快右慢明確,
行駛超車道(也要看在哪州),不是更快就是讓道,
這是台灣做不到的地方。
WOWO88 wrote:
你後車 愛開快 是你家的事
車子行進間 在規定的速限下
本來就是依序行駛
WOWO88 wrote:
前車沒必要讓你
WOWO88 wrote:
為了讓你
變換車道的責任 風險
要由前車負擔
這不是後車自私 甚麼叫自私
WOWO88 wrote:
明明後車只是變換車道到右邊
你硬要說是右側超車
原來是妳自己也想要長期佔用內側車道
WOWO88 wrote:
再問你一次
速限110的路段
你的速度表是顯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