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hang1987 wrote:
雙方根本沒辦法清楚看見彼此的狀況,
這也已無關乎 機車騎士的速度快慢了,
看不見就是看不見!
彼此的反應時間就是這麼短,
頂多 騎士如果今天騎限速內,
也只是機車騎士「有機會」閃過或停下。
(但仍可能打滑、自摔)
完全不同意你紅字的說法 .
就是因為看不見 , 所以速度才是關鍵 .
慢才會有更多的反應時間 , 那麼快 ( 快到一個正常人無法判斷的速度 ) , 沒有反應時間 , 才是肇事主因 .
慢 , 有機會生還 ( 甚至有可能避免碰撞 ) .
快(嚴重超速) , 直接掰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