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宸宇 wrote:
樓上兩位崩潰了嗎?...(恕刪)
你惱羞了?你可以鬼扯,他不能嘴砲?
Latios_JP wrote:
這事件竟然被擋路的屋主跟車主道歉了!說因為家人的網路發文造成風波造成車主一家人的困擾而向車主一家道歉
新聞連結
yuffany wrote:
停在兩住家間的門口是合法停車,
住家騎樓停車是違規停車,
就算是停進自家一樓,沒有經過申請也無法要求門口淨空,
既然住家是違法,門口停車才是合法,
警察哪敢幫違法的驅趕合法的?
G-PLUS wrote:
不用看到騎樓就高潮,
騎樓有「法定騎樓」及「私設騎樓」之分,
從新聞圖片可以查到該處住址是在台中市西屯區漢成街,
從Google街景圖來看應該是6米寬的街道。
根據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佈的都市計畫區騎樓設置標準,
【都市計畫區內臨接未達七公尺之計畫道路、人行步道、廣場之建築基地,免留設騎樓,地面層應自建築線退縮五十公分為牆面線。】
這些騎樓應該是屬於私設騎樓,
私設騎樓,非法定騎樓,
所有權人有權決定如何使用。
A辣愛怕跑 wrote:
交警開單的依據不是在看建築法規的
wetty wrote:
我的經驗是,
需經道路主管機關的縣巿政府公告為禁停的人行道或騎樓,並設有禁停標誌,才或許、有可能取締
而且,是看心情、看業績需要,平時打110,是不會處理的
kobenein wrote:
信義分局居然回說:
『現場沒有禁停標誌、也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不宜舉發』。
 (順帶一提,就算私設騎樓也是有容積獎勵的,尤其是老舊建築的騎樓幾乎都是不算「容積」;條件就是:必須開放通行使用。)
(順帶一提,就算私設騎樓也是有容積獎勵的,尤其是老舊建築的騎樓幾乎都是不算「容積」;條件就是:必須開放通行使用。)
 
                中原一點紅 wrote:
台灣就是因為政府鄉愿、百姓民粹,又再加上推波助瀾是非不分的媒體,導致民眾有許多積非成是的錯誤觀念。解決方式只能要求政府制定政策,讓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其餘部分全面劃設紅黃線並嚴格取締。這樣才能永久杜絕現有的停車亂象
中原一點紅 wrote:
給樓上,你家的騎樓要如何使用或許你自己可以決定,但是管到公家的土地如何使用,是不是有點超過?(順帶一提,就算私設騎樓也是有容積獎勵的,尤其是老舊建築的騎樓幾乎都是不算「容積」;條件就是:必須開放通行使用。)
道路如果可以停車的地方,代表「任何公眾」都可以停車;至於你家騎樓的車子是否能夠進出?這應該是兩碼事吧!如果你是合法車庫/車道,絕對可以去申請要求劃設紅線禁止停車。如果不是,既然沒有紅線,就不能夠禁止其他民眾停車
wetty wrote:
過去,我也以為(看起來像)騎樓,就不能停車
wetty wrote:
我的經驗是,
需經道路主管機關的縣巿政府公告為禁停的人行道或騎樓,並設有禁停標誌,才或許、有可能取締
而且,是看心情、看業績需要,平時打110,是不會處理的
kobenein wrote:
信義分局居然回說:
『現場沒有禁停標誌、也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不宜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