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車「真的」已經用最高速限行駛

說真的,原本我也認為內線超車道,只要開得快前車一定要讓,但後來這議題一直發燒,

才發現,原來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於超車道,現在很多超速魔人,一直認為自己超速就可以無限上綱,

要超車道已行駛最高限速的車輛要讓道,但在前車看到你超速而要變換車道,造成危險因素增加,增加自己車禍的機率。

你要超速,你有急事,這都是你的事,不要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別人沒必要因為你而增加車禍機率,

你要快,你也要有本事超,為何要別人讓,,,,,,。

而且所有車子都擠到中線車道去,以現在的車流量與車子數量,你覺得高速公路還叫高速公路嗎???

以最高限速行駛超車道,而讓道給你那是禮讓,但不是一定要做的事,請搞懂,好嗎??



您可以去德國無限速公路跑一趟...就知道答案了
你觀念錯很大!
因為內車道為超車道,
你沒超車卻行駛在內車道幹麻?
難怪你就會在人行道開車嗎?
台灣鄉民早就自訂規則, 凌駕於法律規範了

你即便時速200, 後面來了台時速300的你也要讓道

對鄉民來說, 台灣高速公路早就跟德國看齊了, 超車道無上限

安全什麼的跟不不重要, 反正他就是要超車, 管你時速200切入時速只有100的中線車道是否會因此失控撞車

反正內線道你一定要讓出來, 不然就是一堆腦衝鄉民公幹

前幾天才一個經典例子, 超速駕駛切到 100的車道, 結果當場失控撞分隔島

反正它們忙者增加醫院&賓葬業的業績, 你就行行好讓他們如願吧

好奇叔叔 wrote:
您可以去德國無限速...(恕刪)


講的是台灣高速公路,德國怎樣那是他們,講的好像人家不讓就是錯……
支持最高速限走內車道無罪!

既然你說趕時間不怕超速被開罰單,那乾脆去走路肩就好了,沒人跟你搶!

反正一樣都違法,對你們趕時間的人來說走路肩應該沒差吧?
後車被前車擋住,這就是堵塞行車啦...
僅提供建議去體驗無限速高速公路...去體驗一下就知道為何

hmchang0904 wrote:
如果大家都自認我已經開在120,所以可以理所當然地走在內線車道,那需要用150趕路去處理緊急的事的人,不就只好左右超車,變成更危險的駕駛,讓大家的開車環境更危險?...(恕刪)


需要用150去趕路的人,請去搭飛機,
超車道是讓你超車,不是超速用的。
開中線沒辦法一直開110以上呀,遇到龜車就要變換車道
開內線就可以一直開呀,安全又快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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