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原本我也認為內線超車道,只要開得快前車一定要讓,但後來這議題一直發燒,才發現,原來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於超車道,現在很多超速魔人,一直認為自己超速就可以無限上綱,要超車道已行駛最高限速的車輛要讓道,但在前車看到你超速而要變換車道,造成危險因素增加,增加自己車禍的機率。你要超速,你有急事,這都是你的事,不要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別人沒必要因為你而增加車禍機率,你要快,你也要有本事超,為何要別人讓,,,,,,。而且所有車子都擠到中線車道去,以現在的車流量與車子數量,你覺得高速公路還叫高速公路嗎???以最高限速行駛超車道,而讓道給你那是禮讓,但不是一定要做的事,請搞懂,好嗎??
台灣鄉民早就自訂規則, 凌駕於法律規範了你即便時速200, 後面來了台時速300的你也要讓道對鄉民來說, 台灣高速公路早就跟德國看齊了, 超車道無上限安全什麼的跟不不重要, 反正他就是要超車, 管你時速200切入時速只有100的中線車道是否會因此失控撞車反正內線道你一定要讓出來, 不然就是一堆腦衝鄉民公幹前幾天才一個經典例子, 超速駕駛切到 100的車道, 結果當場失控撞分隔島反正它們忙者增加醫院&賓葬業的業績, 你就行行好讓他們如願吧
hmchang0904 wrote:如果大家都自認我已經開在120,所以可以理所當然地走在內線車道,那需要用150趕路去處理緊急的事的人,不就只好左右超車,變成更危險的駕駛,讓大家的開車環境更危險?...(恕刪) 需要用150去趕路的人,請去搭飛機,超車道是讓你超車,不是超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