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想左轉停車在一半的快車道,一個超速,才能造成兩死的車禍,兩個都錯,若真說為什麼會變成死亡車禍,就是開太快,開慢一點,就是擦撞,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次風向太偏汽車駕駛,看不下去。我認為父親說辭並沒有太錯。
rosegoingbb wrote:一個想左轉停車在一半...(恕刪) 你確定開60就不會撞上嗎,就不死嗎。如果不確定,請不要亂說。在那種突然來的狀況,不是你那種用想可以決定的。我遇過所以我知道。就像你在走路,有人一腳絆你,你是無法預防的。所以我之前就是零肇責的判定,供你參考。現在交通事故是講路權的,希望他也可以和我一樣零肇責。只是我的對方是斷腿,沒死,我開70,到路口降到60有緊急煞車還是撞上。
298305漳泉 wrote:四輪有路權,為什麼二...(恕刪) 不是二輪四輪,因為他沒待轉,就等同闖紅燈。因為我是撞對向來的機車,和這例同向不同。而對向汽車也要待轉,所以如果我是撞到汽車,我一樣是零肇責,因為對向汽車也要待轉。我是直行車,又是綠燈,所以100%路權。所以零肇責。所以這案例,路權是汽車,他是直行車,而且那裡禁機車。不過,這汽車如果超速太多,就算危險駕駛,所以很難全身而退。
maya95 wrote:一個肉包鐵, 一個鐵...(恕刪) 那跟機車左轉有什麼關係,我一台紅牌,一台黃牌,除了高速公路不能上,我都直接左轉,所以我想知道為什麼白牌機車為什麼一定要兩段式左轉,這樣肇事率就比較低嗎?汽車是否接受,兩段式左轉?我自己有兩台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