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0101 wrote: 把車開進自己家要申請...(恕刪)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界限,不應該無條件擴大個人自由吧!

衣櫥、冰箱、電視要搬進家裡面,這當然沒問題!可是如果要把生產機械搬進家裡,然後在住宅區開工廠,難道政府也不能管嗎?

你家一樓要當車庫當然沒問題,可是你卻管不到馬路是否可以停車。因為這是屬於政府的土地,換言之,屬於2300萬人民的共同土地...要禁止停車就要申請劃設紅線...
總之.車主紅了!

我猜記者.也尋車牌追人.也應該掌握確實回台時間!

應該也會報導.到底送什麼禮物!
都過很多天了,那位車主已經默默開走,而樓主還是沒回覆!
我沒有胸部 wrote:
你家要怎麼用不關他人的事
但是你用做車庫就需要進出
這就會影響他人的權利義務
以前沒有在抓不表示是對的
這跟騎樓是誰的私設還公有
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消防法規不管怎麼規定路寬什麼
只要不列入交通的相關條例
就是無法處罰不能開單或拖吊
消防只可能管房子
劃設消防通道也是需要交通法規去配合的
三、消防通道有下列情形時,應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線(以下簡稱禁停紅
線)或標線型人行道,以保持三點五公尺以上淨寬:
(一)未滿五點五公尺之道路,雙邊劃設禁停紅線或標線型人行道。
(二)五點五公尺以上,未滿七點五公尺以上之道路,單邊劃設禁停紅
線或標線型人行道。
(三)消防栓所在五公尺範圍內道路,劃設單邊禁停紅線。
(四)交岔路口十公尺範圍道路,劃設雙邊禁停紅線。
藍色文字來源~~臺北市政府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

你家門口有人要進出 也會影響他人權益喔 ~
蘋果又對這件有新的報導了,屋主向車主道歉?!
所以這篇跟這棟樓的樓主有關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07/880630/
frogghoul wrote:
蘋果又對這件有新的...(恕刪)


樓主只是轉po而已,無關聯
可以稍稍爬一下樓層....就不會lag那麼多了..


道歉 只是煙霧彈
想讓事件快點落幕,不要再追蹤車主的對錯,
因為一旦關切太多,成千上萬的指責車主,那就是認為車主的錯了,
若停車是錯的,補救做法就是整條全畫紅線,外帶禁止騎樓停車,
屋主原本的門口為自家車位福利消失,
連帶整條路一樓會恨死他們。
中原一點紅 wrote:
給樓上,你家的騎樓...(恕刪)

私設騎樓並沒有規定必須開放通行使用,
至於容積率獎勵?
我只知道我家後門自設的騎樓沒有容積率獎勵,
也沒有稅賦減免...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私設騎樓並沒有規定必...(恕刪)
騎樓可以登記面積卻不計入容積,這就是獎勵;更古早的年代以前(容積率未實施前),騎樓的樓上都不算建蔽...感覺這有點專業,建議你可以找人問一下比較容易明白

稅金跟是否開放通行使用是兩碼事,這就好比空地比雖然不能搭建,甚至常常是「法定退縮」成為道路,可是仍然必須依法繳交地價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道路的定義就是包含騎樓(3-1)、另外還規定「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3-3),這些規定都不因法定或是私設而有所差別,基本上,都必須開放不得圍入室內面積(否則就是路霸)

至於騎樓能否停車,眾說紛紜,所以很難統一說明;可是可以確定的是:政府有權公告「該路段騎樓禁止停車」後,對於騎樓停放所有車輛加以開單處罰。只不過,政府鄉愿再加上百姓民粹,老百姓雖然不斷要求騎樓淨空,讓嬰兒車以及輪椅有行走空間,避免到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可是最後卻常常還是因當地居民反對以及地方民代壓力下,政府只能暫緩公告,等到出事後再說吧!

這就是生活在台灣的悲哀啊~
基本住家非營業就沒有公用之嫌 騎樓土地面積地上權狀是私有的話一定就可以自己停 代表就是私人土地如一整排透天厝

有太多社會案件可以佐證:

有很多二代地主封閉原本一代地主開通馬路供人使用造成後期居民不便....現在大多數被政府回應依法無權管

相反的騎樓如果是私人土地... 政府就也是依法無權管(目前來看有些是亂管濫權)

以上最備受爭議..也是彰顯執法立法不公義的地方

以法理來看不能隨便立法去搶奪民產這與張藥房與多數霸凌弱者無異...私人慾望凌駕立法權再凌駕憲法之上超級違憲!

舉例 : 如同只要立法蔡依林房間大家可以進..以後大家就可以行以為常去參觀參觀了嗎? 大家可以參觀閨房也是公眾利益喔多數人一定想參觀!

大樓公寓則又跟私人住家不一樣有規可循!

現在人較懂得捍衛自己財產土地...時空背景也不太一樣...當初的騎樓拿今天才立法的話抗爭就多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界限,不應該無條件擴大個人自由吧!
衣櫥、冰箱、電視要搬進家裡面,這當然沒問題!可是如果要把生產機械搬進家裡,然後在住宅區開工廠,難道政府也不能管嗎?
你家一樓要當車庫當然沒問題,可是你卻管不到馬路是否可以停車。因為這是屬於政府的土地,換言之,屬於2300萬人民的共同土地...要禁止停車就要申請劃設紅線...

1 您說得很對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界限" ~
"停車自由"不應該妨礙到"通行自由" ~ 您為何一直無條件擴大"停車自由"??

2 開工廠屬於營業行為 ~ 屬於另一個層次 政府當然可以管
汽車搬進家裡有營業行為嗎 ?? 如同衣櫥 冰箱 電視搬進家裡 有營業行為嗎 ??

3 我本來就不想管馬路是否可以停車 不妨礙通行的地方當然可以停車 ~ 劃紅線就不必了 紅線是連臨時停車都不行
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 為何不能臨時停車呢 ?? 劃紅線不就妨礙了臨時停車的自由 ??(您不是最在乎停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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