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之眼 wrote:
咱們在看一次 小孩...(恕刪)

你貼的圖剛好可以看到

右邊白車剛好就貼在貨車左邊

正因為路路寬度不是很夠,大概勉強容納2台車

司機當然要把注意移到右邊白車上,注意有沒有離太近,以免擦撞

路上開車不只要看人,也要看車

誰能知道小孩會突然切入呢?

所以你要說司機沒注意兒童,就有強人所難

事後諸葛的成份在

黑龍之眼 wrote:
這樣的情況下100%無責任嗎?.. 我更大的問號


事故鑑定中心的確是鑑定出沒有肇責

除非你能拿出更專業的資格與判斷來推翻

不然套句俗話

"請尊重專業"

勇者小欽 wrote:

這點你錯了!! 我曾經撞到衝出來的狗,事實上,當撞到的一瞬,會因為驚嚇而腦袋一片空白,當反應過來踩剎車,車子完全停下時已經過去了幾公尺(而且那時候我的時速應該20~30而已),撞到狗都嚇成這樣了,何況是撞到人??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撞到人的影片,看起來會好像撞到人沒馬上煞車一樣,很多事情是你遇到了才會知道會有甚麼反應的!!


那是你個人反應速度經驗的的問題,不代表大部分人跟你一樣,有人PO出了幾天前撞小孩的影片,那狀況才叫做完全無預警衝出,不像這司機大老遠就看到小孩在前面跑,前面白線旁還電線桿擋路。看看前幾天撞小孩那台的駕駛反應,在完全無預警狀況下撞了人第一時間是踩死煞車,而且在一台車長度的距離就停下,沒有讓車持續前行,這才是正常駕駛的反應,會被嚇傻晚煞車,這種人叫做對的????叫做正常的???會被嚇傻的還最好不要出來開車吧!!
恐龍法官嗎?
其實什麼路況就該有什麼樣的車速
即使是寬敞沒有路口的省道,進入村落時也要減速許多,不是有測速照相才要減速,台灣的駕駛人多半沒有這種觀念
更何況這事件的車道超級狹窄,開20以上都算太快了吧!?
這法官不僅恐龍,駕駛觀念還很差!
人在你右前方你早就看到了,又不是阿飄突然冒出來的
而且是屁孩,你本來就應該要假設他隨時會突然衝出來橫跨馬路了!
小孩子本來就不懂事了,又不是邪惡的大人,怎麼可以怪他父母?檢討被害人嗎?
開的很慢小心他衝出來,這樣你會死嗎?開車溫柔一點、禮讓一點不行嗎?
五號阿龍 wrote:
大家都是事後諸葛,...(恕刪)

暴君 wrote:
台中那個只能說他的...(恕刪)

不要自己不會開車就以為大家要像你一樣推車
台北南陽街
台中向上市場
台南海安路
應該怎麼開就怎麼開

影片老外根本不尊重行人
這種負面教材你也敢貼喔
呵呵
行人闖紅燈號誌的確是負面教材

一個闖紅燈的行人有何好尊重?

那些行人懂得表示道歉~ 倒是有人不知對錯了!

暴君 wrote:
你貼的圖剛好可以看...(恕刪)



你怎麼還在突然切入?

車道窄成這樣 根本可以說他就在貨車前方

根本沒有"原本在路邊突然衝出來"的問題

又何來沒注意到的問題?

會個車 原來會連車道上100%看的到的東西都看不到了

如果這樣是強人所難

恩...我看所有的雙向單線道都應該禁止行人行走

九死一生阿!!
黑龍之眼 wrote:
你怎麼還在突然切入...(恕刪)

突然切入可不是我說的

是事故鑑定中心說的

「肇事原因為男童在道路上奔跑且未注意左右來車驟然穿越道路,而小貨車駕駛無肇事因素」

你用上帝視角看監視器的畫面,當然覺的是司機沒注意了

況且口口聲聲減速

法令也沒規定減速要減至時速多少公里

也許原本車速是50,看到小孩鬆油門減速至30~40了

沒想到小孩這時突然衝出,還是煞車與閃躲不及

那司機也有盡了注意與回避義務

所以才會鑑定結果是無肇責
詐騙亡國廢言一堆 wrote:
行人闖紅燈號誌的確...(恕刪)

沒錯

其實一切都是要有遊戲規則,而不是亂禮讓

在國外行人只要在人行道上或行人號誌是綠燈,汽機車甚至自行車都要完全停到靜止讓你先過

但是如果不是從人穿越道或是綠燈的話,汽機車不但不會讓還會叭你

這就是遊戲規則

不是車撞到行人就一定汽機車錯

台灣因為是情理法,所以常常把責任推到汽機車上面

youtube常常可以看到台灣與中國的行人過馬路當逛街似的,想穿越就穿越

甚至外國人都戲稱說看過馬路的方式就知道這遊客是日本人還是中國人了 (雖然老外橫越馬路例子也不少就是了)

但至少老外還知道沒遵守號誌橫越馬路是自已有錯,會抱歉一下

不像台灣還反過來指責你沒注意,你他X的就是想撞死人,把禮讓當成是應該

這就是交通先進國家與台灣的差別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