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mad wrote:
有人發問如下
>誠心發問
>底下回文有人說到:先取得債權憑證,再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處理。
>這樣可行嗎???
>肇事者若沒有收入證明,連他脫產的動作都無法證明,更遑論求償。
可不可以呢? 當然可以,只是先打對折賣出,接下來就是民間討債公司處理問題了,
民間討債公司是吃素嗎? 不然怎都會有社會新聞出現,不用擔心找不到人,民間討債公司自然會找到人。
有的時候是自己打到骨折也沒債權公司要收
笑死人 若欠債的就爛命一條 一摳溜溜 債權公司買這垃圾債權憑證要幹嘛?
買了給下面兄弟去打人練身體嗎?開公司要賺錢的 不是花錢買賠錢貨
你們看到會用暴力討債上新聞的是至少欠債的還有點東西可以榨乾
爛命一條 討債公司看了也沒辦法
axr6902421 wrote:
不對吧..
我就是保了第三責任險,超額顯..乘客險...就是沒保車體險就被砲到體無完膚了..
你就知道自己沒車體險了 還有什麼好抱怨
當初不買車體險時不是早就想到這份風險了嗎?
沒車體險還想跟我們老老實實買車體險的人輕鬆處理車損???
這種抱怨文 回去自己facebook發文 親朋好友會幫你按讚 沒人會酸你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