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twinhead13 wrote:
首先,「不用賠償」四個字,就是扭曲的字眼了
我一直在談的是減免


不好意思,因為在私底下我已經與人說好不會再回文了

但看到這句話我現在才吃午餐又差點噴飯出來

這篇發誓是最後回文



保險桿 $80000 給你弱勢減免算打一折好不好
$80000 打一折就是陪 $8000

但要是弱勢者一開始就花錢買財損的話一年只要花 $1000 多就好了

錯誤的觀念就算別人要施捨也救不了你



wwefan wrote:
不好意思,因為在私底...


稍微補充如果弱勢的是騎摩托車,30萬左右的第三人責任險也才500多。
減免不減免不是自己說了算,還是要給保險公司做判斷,不是你叫保險多賠錢保險公司就好同意,
再來,在這個地方討論這個議題一點意義也沒有,會保險的人還是會保險,不保險的人還是不會保險,除非政府強制要保第三人財損才有意義
twinhead13 wrote:
好的首先,「不用賠償...(恕刪)
唉。。。。

我終於明白台灣為何越來越落後他國

越來越像鎖國一樣

就是多得這種人所賜

試想想。每次開刀都拿弱勢來當擋箭牌

富人勢必撤走

所有高消費撤走

想多賺錢的年輕人跟著撤走

台灣只剩低收入戶和老人

老人還要分享低收入戶資源

好一個惡性循環

台灣變得比第3國家還要第3國家

可能跟北韓看齊了吧

哭著臉餓著肚子說自己生治過很好

幸好這人不是當政治家

如不是多好都被搞爛

別跟我說低收入公司

發得起鴻海或台積電工程師的薪水

搞不好連經營都出現問題了

wwefan wrote:
不好意思,因為在私...(恕刪)


何不食肉糜,慢走不送唷

simon945168 wrote:
30萬左右的第三人責任險也才500多


30萬我隨便舉的例子就不夠賠了呀
剩下來30萬夠窮學生受的了

所以一直舉例超跑和窮學生呀,本來就是在平衡這兩端
由他們兩端去平衡
一般多數的通勤族並沒有什麼影響

JayceFang wrote:
按照你的邏輯
[遵守規則]並且[不小心]撞到執業律師、醫生等高所得人士以致之後無法工作的年輕人,得賠償上千萬預估所得
那是不是以後要修法不允許高所得人士在路上行走

以前真的有發生過!
機車小碰撞,結果一方是醫生手傷到,法官判賠上千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20/33679876

twinhead13 wrote:
我覺得這不算濫用吧...請問您怎麼看這件事?
衰小細賀?(恕刪)


就是衰小細賀!!
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有錢人開超跑,不小心撞到就要賠大錢,我想板主不過是有感而發吧~
但給予減免,會不會造成另類效應,反正我可以減免,開車更亂開不守規定,橫衝直撞,馬路更亂了?
沒錢可以減免責任,那有錢是否能增加權利,是這樣嗎??
我想大家還是乖乖買保險,小心開車為上!!
twinhead13 wrote:
30萬我隨便舉的例子...(恕刪)


1,窮學生騎那麼快幹嘛?明知有財務壓力還亂催油門浪費錢
2,30萬夠修lexus的保險桿了
3,如果你說因為窮學生因為趕時間而騎快的話就要反問他為何不提早出門?時間觀念不好才容易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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