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7242392 wrote:你知道母法跟子法的差(恕刪) 他的ID就已經寫了看海成花了連海都能看成花你還能要求看懂母法和子法的差別嗎?超速害人害己,這種不道德的開車建議要晚7天回家自己晚就好千萬別害到別人呀
Earthling wrote:車流不大佔內線超車道沒犯法但『沒道德』車流很大又佔在超車道沒犯法但『超白目』 所以嘛,都不確定對方有沒有犯法了,如何能夠理直氣壯的要求對方讓道還大言不慚的[我超速是我的事,你讓開就對了]。對我而言,這種人更加白目,至於道德,對不起,這種白目無權享受別人的[道德]。另外,車流不大,如果有人家裡快死人或者火燒厝要超速趕回家,誰在跟你管什麼超車不超車道?車流很大的時候,更沒有所謂的超車道了,各線都應該塞滿了車子,你說說看誰該讓誰?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有明文規定。超速的叫守速限的讓車有明文規定嗎?補充「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指的是未塞車的情況,都塞車了當然就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了
看海成花 wrote:日本有限速 也是非超車勿佔用超車道欸! 佔用超車道跟超速使用於超車道是兩件事。你前車如果在規定速限內使用超車道要超車,即使你速度快過他,也不應該要求讓道,而是要等他超完車回道中線車道。不可以把速度快+超車道當成我有絕對優先權。違規的人本身就是不對的。超車道沒速限的話,那內線車道被拍到超速是不是應該去申訴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