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確定是因為受傷才"自願離職"的還是根本就是被裁員的可以先去查看看
若是真的要賠償,也請對方出示離職證明文件確定離職日期及薪資影本,
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的.
車禍是兩方面都倒楣,就您所做的已經人至意盡,也不用太在意,

最重要的是就算他爸以前是警察也不用怕,畢竟退休了,官在人情在....
加油~~
天氣那麼冷 wrote:
我只覺得...樓主遇到假車禍的感覺。(恕刪)


我想絕對不是假車禍, 因為真的是兩車未保持間距所發生的擦撞(我右側A柱前後區塊, 對方是機車把手部份)。

天氣那麼冷 wrote:
看一下他的骨折證明,
是不是公立醫院開立的,私人診所的話這種證明很好拿...(恕刪)


是大型醫院長庚所開立, 車禍當下是北市中興醫院所處理, 所以應該沒有造假的問題。
中興醫院開的是挫傷(我忘了怎麼形容, 但無寫到骨頭問題的樣子), 長庚開的是骨折(事後對方再去看的), 但是哪種骨折我就不得而知(骨折好像有分完全與不完全, 也就所謂的骨裂, 此案應該是骨裂吧)。

天氣那麼冷 wrote:
印象中是有辦法得知開的證明單可以查證,稅務局的樣子。(恕刪)


我想依據他說他工作的內容, 相信是有報稅的, 因此應該可以查詢或請對方提供的是薪資扣繳比較公正吧。

天氣那麼冷 wrote:
另外在該地的調解會調解會不會有問題。
我只能說:問題大了。
因為調解委員會的人是哪來的!?該地區居民..而您對他們來說不過是個肇事的外地人而已。
建議可以去市政府申請免費的法律諮詢。或是看有沒有律師可以陪同吧。

您的保險公司還真乾脆,一口就願意付十萬。
不過我對您明年的保費堪慮阿,保費也會跟著變高的...(恕刪)


這點原本是希望在案發地點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但是對方要求要在戶籍地, 我當然沒有選擇權, 因為當天早上在檢察官那, 對方還向檢察官說不調解。

保險公司是滿乾脆的, 我想是因為代辦員的關係吧! 他看我被罵的那麼慘, 再加上他也被對方母親唸過好幾次 ...
保費倒是其次的問題, 還好我很堅持保險要保足, 現在派上用場了 ....

感謝您!!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fruits0800 wrote:
如果不合解,對方會不會申請強制執行?(扣你名下的動產、不動產)
(恕刪)


我想不和解應該就是讓法院來判了, 而且我也相信判下的金額, 不會讓我到付不出的狀況, 光保險金應該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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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lstally wrote:
應該威脅反告他們損害賠償訴訟,
反質詢他們的居心動機和用意,
根本就是浪費時間想A到更多的錢,
機車一點就寫存證信函給他們敘述事件留底,(恕刪)


不要了啦!! 我相信這是認知上的差異, 對方應該只是想要討回公道(因為受傷的是對方)而以, 只是差別在金額上能否順利談成。

剛發生沒多久後, 因為跟對方母親通電話時, 都會被說的很難聽, 因此一位律師朋友教我寫了一份存證信函, 意指這段時間我心生恐懼... 以備將來可以使用! 但我當時覺得沒必要搞這樣, 現在回想應該要相信專業的 ...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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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03 wrote:
不要了啦!! 我相信...(恕刪)


你律師朋友的那個...

是可以用的

還有一些也是可用的
kitty&wally wrote:
有這種決心,那事情就會很好辦....
因為只要等判決就可以了,並準備好幾萬元刑事折抵天數金額的易科罰金,其他保險公司會處理!
不過,您就會背上一個過失傷害的前科.
當初我是花三十去買過失傷害的前科啦!
過常對方看到沒搞頭,都會自動降價啦,我是不想為了這事在煩,所以任他搶.....
(恕刪)


都這麼老了, 還擔心這過失傷害的前科?! 還好啦!!看開一點 ~
若對方真的大開口, 我就選擇讓法律來處理 ~
因為我深信賠償的精神, 是出在 "合理的賠償", 而不是無限上綱 ....

您花30幾買 .... 心一定很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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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evo wrote:
傷者確定是因為受傷才"自願離職"的還是根本就是被裁員的可以先去查看看
若是真的要賠償,也請對方出示離職證明文件確定離職日期及薪資影本,
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的.
車禍是兩方面都倒楣,就您所做的已經人至意盡,也不用太在意,

最重要的是就算他爸以前是警察也不用怕,畢竟退休了,官在人情在....
加油~~(恕刪)


是否為自願性離職, 我都覺得還好, 因為表皮那種痛, 應該是真的很難上工 ...
若要計算薪資損失, 當然會希望有合理的證明可以佐證, 不然保險公司應該是不會受理的。

誰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擦撞事件, 至於對方父親的背景, 我採取的是 "尊敬和尊重其過去專業經驗" 的態度去面對, 但擔心的是對方用了 "過去的關係" 那就會較頭疼 ...

謝謝您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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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財猴 wrote:
還有一些也是可用的.....(恕刪)


請問您是否方便私下指導一下, 我現在真的滿擔心的 ...
因為我已經打算好對方是不會和解的!

明天晚上調解後, 我再回報一下對方所開的金額, 或是是否有和解成功的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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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對方索賠你要硬 都沒有建定就說你撞的有點笨...
別太好心腸否則會被吃死
23歲的九局下半 轉啊轉 我把帽子反戴 還在期待逆轉 青春像是一場棒球比賽 三人出局 明天還會有新的舞台
1. 請問在肇責比 50% Vs. 50% 下,是不是所談好的金額,都可以除半處理,或是要特別註明?例如:全部就 XX 萬元(包括保險理賠金 XX 萬) → 意指就沒有一半問題,就是統包的意思。


肇責的比例是以損害賠償的金額*肇事責任比例
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車禍財物損失(檢附相關修復單據或相關二手商品行情估價單)+醫療支出(醫療費用單據、赴醫院車資單據、看護費用或照顧傷者家屬請假薪資損失證明)+傷者薪資損失(薪資證明或前六個月平均薪資所得*醫療單位評估所需休養或影響工作時間、若之前沒有工作可用勞基法最低薪資計算)+精神賠償(需視雙方面社經地位、受傷程度由法官評估)
如果對方提出的和解金額你能接受就沒有比例的問題


2. 請問這樣在我看來(當然我不是傷者),這實在不是個重傷害,只是很單純的擦撞,為何對方還要表示他很嚴重?目地是要更高額的賠償金額?

一般會影響到賠償金額跟檢察官或法官求刑或量刑

3. 對方年紀約 26 歲,但是做不了任何的主,一切都是父母親在主導,但傷者是兒子,以成年人來說,這樣由父母親主導事件是可以的嗎?我有何主張可以做?

沒有主張可做,只是要簽和解時請附當事人的委託書,談和解的過程可以偷偷錄音,雖然法院不一定會參考錄音資料,但有爭議時是個保障,但千萬別被對方發現你有錄音,不然...


4. 對方月薪大約 26,000 左右,依據骨折(當我相信應該是那種小骨折,因為我看不到診斷證明),他可以無薪休養多久?有依據或依循嗎?

請教學級醫院開立甲種診斷證明(訴訟的診斷書都得要甲種的),並請醫院評估受傷情形及休養時間,另外你的強制險可以理賠後續的醫療支出,所以不會一次打死金額,第三責任險也可以賠償財物損失所已對你自己保險公司不用客氣。


5. 保險公司在未看見任何診斷證明,就提出 26,000在家休養 x 3個月 + 20,000 相關費用損失(醫療費、就醫計程車資、機車修復及眼鏡),整數 100,000 萬元,這樣會沒有誠意嗎(可能因為理賠員當日也在現場,看我被罵的這麼慘,希望趕緊結案)?

坦白說很沒誠意,你看我相關可求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就知道了,另外如果有骨折,一般法院光精神賠償大約就有10萬了

6. 對方要求在他的戶籍所在地調解(在檢察官那不調解,是別有用意嗎?),假設是因為對方父親是退休員警而有特殊關係,對我會有不利嗎 (比如請調解委員跟著幫忙哄抬賠償金)?

調解我會建議到傷者的戶籍所在地,可以表現出誠意(法官跟檢察官會看的),不然換成你是傷者要你跑比較遠的地方去調解你感想如何(除非你完全沒有肇責),再者如果在調解會對方條件你無法接受,就不要同意(口頭跟書面都不要同意),這樣調解就不會成立,以後法官跟檢察官看調解資料也只會看到調解不成立,不會看到你們調解的過程跟內容。
ps:建議你多申請幾次調解,不管對方來不來,做給法官跟檢察官看,起碼你有和解的誠意,只是金額一直談不攏,這很重要,不要因為對方說不調解自己就沒動作,以後對方會反咬你一口說你出事後就不管,你起碼有調解會申請調解的記錄可以保障自己,切記要多申請幾次。

7. 如果無法達成和解(依我的感覺能和解的機會渺茫),我的刑事過失傷害應該是確認的,請問我大約會被判多久的刑責,我剛爬了很多判例,比我嚴重的車禍大約是三個月,跟我差不多的是拘役 20~50 天,這兩者有差別嗎?都是以一天 1,000元 來換算嗎?

我會建議你,要拼就要拼緩起訴,善後態度很重要,只要確認對方受傷程度輕,緩起訴機會就會高,切記,檢察官那邊的態度很重要。另外建議你也可已將法院判決之後得繳納的罰金列入和解金額,可以多些籌碼去跟對方談


8. 民事部份不管法官判決是賠償多少(我相信應該會比他要的低),都是採 50% 來計算嗎?我個人除了保險理賠外,還要再負擔其他費用嗎(刑責換算天數不列為考慮,那是繳定了)?

民事庭判決會考量肇責比例的

9. 刑事部份應該是沒有上訴的機會,但是民事部份若我不服判決,最高可以上訴幾次?可到哪個等級的法院?

要看金額,小額的簡易庭、地院民庭就結束。金額龐大,就地院民庭、高院、最高

10. 老實說有覺得對方要我賠償超過我想像的金額(大開口),我應該如何去面對,或是因為對方要求太高,乾脆就跑法院算了?
解釋完畢了,你就根據上述幾點去考量吧,對法官跟檢察官來說,你的態度最重要,對方的要求你真的無法接受,那就交給法院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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