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徐 wrote:事發時我小兒剛出生現已小六了...(恕刪) 絕對路權觀念是近幾年才採納我前年出車禍時找的資料在民國9x(X忘記了)交通部有法規採用絕對路權所以以樓主之例同車道前方轉彎車不用也不必禮讓後方直行車輛後方直行車輛應注意前方狀況保持安全距離超車也應由左方不同車道雖然不同車道很多時候很難做到, 但出事就是超車的錯
JasonChenTW wrote:絕對路權觀念是近幾年...所以以樓主之例同車道前方轉彎車不用也不必禮讓後方直行車輛後方直行車輛應注意前方狀況保持安全距離超車也應由左方不同車道雖然不同車道很多時候很難做到, 但出事就是超車的錯(恕刪) 受教了,但坦白說經過那次的經歷後,本人駕車只要是轉彎一定會都再三確認無後方來車,或距本車有絕對的安全距離我才敢轉,而對方有沒有超速或超車,我不敢再冒險臆測.....領教了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判決用詞.....
JasonChenTW wrote:保個第三責任險吧!可...(恕刪) 我原就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任意險〉,保了近20年,是不是說錯了,一兩千元保費就有到一兩千萬的保額,我現在的第三人責任險,為每一事故最高保額200萬,就要2650元了〈不含強制險1300元〉。
JasonChenTW wrote:剛看我保險單兩千零幾...不要說我說風涼話就是有一些我不去撞它(無性別用語)不怕死的來撞(恕刪) 保險的立意就是在這,雖說沒有人願意讓意外發生,但世事難料很多狀況並不是自己能掌控的,所以即使真的發生了,也希望有足夠的資源可因應,以免拖累整個家庭,抱歉!沒說清楚,剛剛詳看了保單內容保費2650元,其中涵括了每一個人傷害1000K,每一個意外事故傷害2000K,每一個意外事故財損400K駕駛人傷害死殘3000K〈住院日額1K〉,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1500K,這樣看來最高的意外保額為:每一個人傷害1000K+每一個意外事故傷害2000K=3000K而已〈以上不含第三人強制險〉,感覺似乎不太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