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012904 wrote:
不需要這些啦!只需要...(恕刪)
那如果大車逼車該怎麼處理?
孤鴻海上來 wrote:
建議機車比照汽車
通過安規才能上快速道路
要賣之前也先來個撞擊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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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7012904 wrote:
只需要修法,增加一條:「大型重型機車在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上與其他車種發生碰撞,只要大型重型機車有任何一交通違規事項,就必須負起全責,並且賠償對方損失。若自摔被後車撞,後車不須負任何責任,且大型重型機車車主、或家屬須賠償後車之損失」
那麼愛上高速公路可以,就讓你們上,後果自己負責
說得簡單扼要一點就是:兩輪的只要有違規出事就負全責;若無,則免。 & 自摔被撞得???,自己負責,另外負責別人的修車費
77012904 wrote:
依照台灣的惡法,4輪以上與2輪碰撞,全部都是先砲4輪、8輪、2+n輪,不得已,只好先自保,避免被砲到死無全屍
怎麼不談談「自摔」後被撞,責任怎麼算? 你自摔只會摔在自己的車道嗎? 人和車不會滑到其他車道嗎? 安全距離只看前後,左右禁止長時間併排行進,滑進別人的車道,被撞飛,誰負責? 撞飛一個人,他的心裡會很爽嗎,受驚嚇的心靈誰負責?
巔羊的夢魘 wrote:
沒錯~應該要這樣~
不然那天重機上高速
因為路滑,技術差,壓到狗屎,爆胎......等等等等的理由....在別車前面近距離犛田
別車來不及煞.明明是你自己摔車,被後方碾到又要人家賠錢??
建議重機上高速~配備行車記錄器~自摔者負起一切責任
巔羊的夢魘 wrote:
好了~
那些嘴砲重機護衛騎士團快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