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snoopy wrote:二、內車道為超車道,但不是超速道。 既然是超車道, 就必須發揮超車道的作用超不超速跟超車道功用毫無衝突台灣就是有太多像這種覺得別人要超車就是超速的人所以交通永遠都打結超車並不等於超速, 超速是執法者認定而非用路人讓想超車的人自己找縫鑽其實是無比自私的
Taipei 101 wrote:既然是超車道, 就必...(恕刪) 我很認同您的看法我並不是說超車等於超速我發這篇文章想跟大家討論的點是剛剛回的文當時限速90~我是開100我會一直開在內線的原因是當時接近下午五點車其實不少而中線其實大多數的車速都是比我慢的且如果我超完車再切近中線又要馬上切出來所以我才會一直開在內線但是我很確定是我速度幾乎都是維持在限速+10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會開在內側限速+10還是在內側道跟中線一直切來切去
內側為超車道並非在速限內就可以持續行駛內車道而是當超車完的時候就改行駛中線車道倘若連中線車道都還被叭的時候那只有建議改外線吧!要是連外線都還會被大貨,大客叭的話那只能衷心建議~趕緊找交流道走省道或縣道內線車道用路觀念老是始終不會改也難怪適逢假日總是出現"龜車"一族若要一切以法律論,超速要被罰,那麼繳交過路費換來的高速路權當面臨塞車時候難道有賠償用路人損失嗎?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