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黃線只是不可迴轉,但可以『橫越』、『跨越』,是這樣嗎?


linpredator wrote:
我自己遇過三次事故阿...(恕刪)



因為撞車的不是我們,我們只是路人甲去關心狀況而以,所以沒想到拍照這回事。
況且,那對『父子』手腳極快,我們這群去關心的有三人(其他路人不算的話),全都被他們的『效率』嚇傻。

而之所以對破壞現場這件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因為路旁的咖啡廳老闆也算是我們朋友,為了鄰里和睦不要影響到他人生意,我們這群路人就沒說話了(只是互相大眼瞪小眼對這件事表示驚嘆)

以前自己出車禍也會保持現場等警察,然後一切交給保險處理,從沒遇過這樣迅速整理現場的狀況,加上又不是當事人,所以沒有力爭。

其實...我這個路人對當時沒挺身堅持說一定不能移動車子的事情也很後悔,因為自己的沒堅持,讓自己朋友被莫名牽連進這件事。

Hope`& wish wrote:
那最好啊看起來成不了...(恕刪)



由於我們不是事主,所以關切之後返回咖啡廳繼續聊天,紅車當然還是在原地不動。
以至於,事後被車禍兩方的其中一方向警方提起我們的車可能妨礙視線的時候,車子還停在原地。

當然,就被警察照相了。

也可說是,整個事故現場周遭環境中唯一沒被動到的就是我朋友的車。

至於警方是否受理兩方報案並作筆錄。
我不清楚,警察有來,所以應該是其中一方有打電話報案。但警察是否有製作筆錄?真的不知道。

我只知道,警察沒丈量現場,只去拍了已經被移動的雙方機車破損處。
車禍雙方大約爭執半個多小時後,我們被牽連進去,警察進咖啡廳詢問車主資料並記錄,之後出去拍我朋友的車子。

然後呢...

警察就走人了。


藍線少年和家屬在現場等候機車行來拖吊(我猜前叉應該歪了)。
綠線的人躲在家裡。

事情經過就是這樣。


說到不成案...
今晚也有『經驗豐富』的朋友跟我說,像這種現場完全被破壞的狀況,通常很難成案。

希望是這樣,否則莫名被牽連進去真的很XXX...
你本身就是個人証啊

肇事者硬要拖你朋友下水

你就應該挺身而出

何況還是168的美女

nyko1225 wrote:
你本身就是個人証啊肇...(恕刪)


呃...這位大大...
我要是真貼圖出來的話,隔天換我上報紙頭條了,不要害我啦...>"<
這場車禍最大的問題是機車 從路邊出來都不用看的
違規停路邊的車是其次 機車難道不知道這樣就有死角看不到嗎

chiu700807 wrote:
這場車禍最大的問題是...(恕刪)


唉~這裡是鄉下地方,這種事非常常見,從這個路口到那個路口,左右兩邊會一直飛出阿桑們,交叉互相攻擊,比我當年玩大台電動『雷電』還要刺激。

之前有次我騎車,看到慢車道有個阿伯騎電動輔助車(不能合法上路的那種)有點歪來歪去,在防禦駕駛的習慣下,我刻意閃遠到幾乎快到中線,之後停紅燈,過大約十秒之後,那輛電動輔助車從後撞上我。

在這裡的狀況就是,你已經很用力閃了,還是會被這些阿伯阿桑撞。

只能說那年輕人騎太快吧,雖然他有路權,不過在這段路這樣騎很危險。
所以....警員證也能用雞腿去換嗎?
是不是這個意思?
 

excuse wrote:
因為撞車的不是我們,我們只是路人甲去關心狀況而以,所以沒想到拍照這回事。
況且,那對『父子』手腳極快,我們這群去關心的有三人(其他路人不算的話),全都被他們的『效率』嚇傻。

而之所以對破壞現場這件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因為路旁的咖啡廳老闆也算是我們朋友,為了鄰里和睦不要影響到他人生意,我們這群路人就沒說話了(只是互相大眼瞪小眼對這件事表示驚嘆)

以前自己出車禍也會保持現場等警察,然後一切交給保險處理,從沒遇過這樣迅速整理現場的狀況,加上又不是當事人,所以沒有力爭。

其實...我這個路人對當時沒挺身堅持說一定不能移動車子的事情也很後悔,因為自己的沒堅持,讓自己朋友被莫名牽連進這件事。.(恕刪)

恩也對
我相信你說
因為根本就不關妳們的事
誰會拿手機出來拍照錄影蒐證阿?

excuse wrote:
由於我們不是事主,所...(恕刪)

哇咧!我還真的沒聽過,這位警察大人的說詞,看來.................

我該去重考駕照了,不然~都不知道有這條新法規
樓主和紅色車主可以放心啦
這個一定被吃案吃掉了
什麼都沒有做 只有條子說說話 拍拍照 唬唬大家
這我也有遇過(還是事主)
什麼記錄也沒留下來 很正常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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