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an wrote:不然好無聊 想看熱鬧 不要雷聲大雨點小喔 linpredator wrote:在台灣你去路上對每個人比中指看看 好無聊, 我也想看看熱鬧, p大去路上找幾人比個中指, 左手來一個,右手也來一個.... 一定很熱鬧.
剛剛去警局完成報案程序了 , 來回開了 12KM 的車 , 花了 30元停車費 , 用掉一個多小時 ...所以剛剛講的罰站五分鐘條件取消 , 至少要中午在新光三越前面背著字牌罰站 20 分鐘才撤告 .有鑑於交通法規與道德對於一些人的約束力近乎零 , 自己出面用法律制裁 , 會比等警察取締有用的多 .
CCL wrote:好無聊, 我也想看看熱鬧, p大去路上找幾人比個中指, 左手來一個,右手也來一個.... 一定很熱鬧....(恕刪) 馬上就可以表演葉問阿一個打十個講反了是一個被十個打被打的時候還在那邊一直喊"中指是代表哥哥阿 中指是代表哥哥阿""中指在國外是代表你好阿""對你比中指是因為我覺得你很讚阿"保證熱鬧
老公雞 wrote:有鑑於交通法規與道德對於一些人的約束力近乎零 , 自己出面用法律制裁 , 會比等警察取締有用的多 ...(恕刪) 沒錯法條法條一堆交通違規有法條警察都不抓不強力執行有甚麼用?不過這個案子要你自己去報案才有成立啦
老公雞 wrote:剛剛去警局完成報案程...(恕刪) 你要告人公然侮辱 不是要到法院按鈴申告才是嗎去警局報案 報啥案阿 有沒有單子po上來看看 最好再加碼上新聞劇情應該是這樣的日前某男子開車時被比中指 警方接獲報案出動警網逮補嫌犯雙方兩造各持一辭鬧上法院 經台北地方法院判定???????台灣正義需要你喔
pokeman wrote:你要告人公然侮辱 不是要到法院按鈴申告才是嗎去警局報案 報啥案阿 有沒有單子po上來看看最好再加碼上新聞劇情應該是這樣的日前某男子開車時被比中指 警方接獲報案出動警網逮補嫌犯雙方兩造各持一辭鬧上法院 經台北地方法院判定???????台灣正義需要你喔...(恕刪) 人家樓主在22F都已經寫明開多久車花多久時間去報案了你還在那邊唱什戲?少在那邊酸別人甚麼台灣正義需要你咧樓主這樣做剛好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