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ri888 wrote:超車道沒有最低速限~只能用最高速限使行駛~不然會被罰的~~...(恕刪) 有最低速限哦...但也有主要遵守規定:3.國道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說明如下:(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二)為加強慢速車勿佔用內側車道之宣導,本局已辦理各項宣導措施及交通工程改善........主要遵守意旨: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未遵守罰則:"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舉發一個有何用,隨便走一趟高速公路,就能看到幾十個除非政府及員警能有更積極的作為,否則車流還是無法順暢很簡單,員警舉發龜車難度較超速困難,所以選擇放棄告示牌"內線為超車道"貼一貼,交差了事,有時候民眾的駕駛習慣是需要政府來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