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可以舉發"路隊長"嗎?


ShuanZun wrote:
不到90的更多呢...(恕刪)


也許他的表速是100喔!他不覺得他開很慢啊!

Tony Wu. wrote:
你很趕時間嗎國道有最...(恕刪)


超車道沒有最低速限~只能用最高速限使行駛~不然會被罰的~

Tony Wu. wrote:
你很趕時間嗎
國道有最低限速...(恕刪)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要龜速請到外線
要解決這個爭議最好就是內側車道多設幾支照相,不到110的拍照舉發、超過110的也拍照舉發,省的大家到最後變成互嗆自己的錶比較準

trri888 wrote:
超車道沒有最低速限~只能用最高速限使行駛~不然會被罰的~~...(恕刪)

有最低速限哦...但也有主要遵守規定:

3.國道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說明如下: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二)為加強慢速車勿佔用內側車道之宣導,本局已辦理各項宣導措施及交通工程改善........

主要遵守意旨: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未遵守罰則: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舉發一個有何用,隨便走一趟高速公路,就能看到幾十個
除非政府及員警能有更積極的作為,否則車流還是無法順暢
很簡單,員警舉發龜車難度較超速困難,所以選擇放棄
告示牌"內線為超車道"貼一貼,交差了事,有時候民眾
的駕駛習慣是需要政府來教育的..

jules1 wrote:
舉發一個有何用,隨便...(恕刪)


正因為政府沒有作為,
小老百姓們只好自力救濟,
舉發一個是一個~

hwozi wrote:
....那不知道是否也同樣可以舉發"路隊長"??...(恕刪)


好奇是如何舉發?
要如何證明您的看法(時速) 是對的 ? GPS ? or ....

P.S. 我也很不喜歡路隊長

haski47 wrote:
開中間+外車道才是最順的!!!...(恕刪)

台灣的超車道是行駛方向的最右側不是嗎??

打從十大建設中山高開通後,最右側不就是超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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