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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地上去 wrote:
說真的 我有不一樣的見解
有時出門在外 本來不打算喝酒 (有開車
但是出現這些酒促 一直在那邊 給你 XX 推銷
有很多人就會把持不住 就這樣喝下去
喝了後 又想 沒差拉 反正也沒多醉 開車回去
然後就這樣撞車了
你們說有沒有可能? 跟你們說 非常有可能!!
除非酒駕的 必須要加重刑罰 以刑壓住他 (最好的例子 女王蜂頭 警察一來 沒人敢作怪)
一樣道理
一喝酒 駕車
(單純只有喝酒而已 直接判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撞死 七年以上 或 無期 死刑
就沒人敢喝了
不過我想很難拉
所以 我贊成這個立委提案...(恕刪)
我以為酒促是個正當的工作 在賣酒的地方工作
聽你這樣形容 似乎酒促像老鴇一樣在路邊拉客似的
人客啊 你不去賣酒的地方 何來酒促推銷啊 這樣講好像酒駕是酒促勾引來的
而且酒促的推銷方式比起在郵局外面等的保險公司業務或市調中心人員來的不積極多了
不要把喝酒的責任推到酒促上好嗎!?
你今天去哪會遇到酒促? 夜店 熱炒店 海產店 這類會有人聚餐喝酒的地方
既然知道要去這些有人喝酒的地方 出門前就想好要不要喝 要喝就別開車出門很難嗎!?
就算一開始沒打算喝後來把持不住也可以把車留在原位坐車回家阿 很難嗎!?
自己要喝就要知道喝完不要開車
什麼叫做出門不打算喝 一被推銷就把持不住 喝了 就開車走 就撞車
竟然把錯的重點放在 酒促推銷你造成你喝酒撞車 怎麼不是自己喝完酒還要開車?
我相信酒促頂多造成你喝酒 造成酒駕的人是你自己
酒駕重判我全力支持
找酒促開刀根本是昏策 又失敗又沒用的爛招 活像是要跟全民敷衍了事又不得罪喝酒客的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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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574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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