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a2007 wrote:
這跟誰執政其實沒有關係,執政黨改變,會換的只是政務官。
但主導這些事情的人,是那些真正負責各項業務的事務官。
這些人比較不會跟著政務官變來變去。只要這些人沒有一次
整批換掉,現有政策就不會有太大改變。
不,這是有關的。
沒有政務官的政策,事務官那裡敢這樣胡搞瞎搞?
舉例來說,禁行機車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負責?
回問題說不能開放的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
這叫上行下效。
orea2007 wrote:
終於收到交通部的回文了,跟米咖兄收到的內容一字不漏完全相同
毫無邏輯的回覆。
我又回了交通部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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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國內登記的 機器腳踏車達1,517萬餘,但這跟要不要開放三輪車給非身心障礙者
使用並沒有關連性。開放三輪車跟一般駕駛購買並掛牌只是給消費者多一個選擇,
並不會因此造成車輛數加速成長。即使不開放三輪車,有需要的使用者還是會購買
傳統二輪車,車輛數還是會持續成長。
再者,三輪車的寬度並沒有比傳統二輪寬太多,piaggio的mp3車寬不過745mm,
國產Aeon的三輪車款,車寬也不過815mm。相較之下KYMCO的Racing 150就已經
有700mm了,同廠牌的 Grand Dink更有770mm寬, 目前進口車款較寬的Honda
GL1800 GoldWing寬度則達945mm。如果按照貴單位的說法,那麼比Piaggio MP3
寬的Grand Dink還有進口的Honda GL1800是否都要禁止領牌?
況且這種三輪車不只在不平坦路面上比傳統二輪款更具貼地性,轉彎時的穩定性
也優於傳統二輪形式車款,當政府認為機車比較危險時,為什麼還要禁止民眾使用
更安全的車款?
還有,這種三輪車生產的原廠已明白告知官員該車款不適合身障人士使用,為何
貴部還要堅持?且這種形式的車款在歐洲銷售狀況不錯,難道貴部認為歐洲購買
這種三輪車款的民眾都是身障人士?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