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警備車的新聞一死一傷,有業務過失送辦嗎?

機車闖紅燈+超速+疑似酒駕
結果輿論竟然是要警察負責??

這等的民眾認知,應該可以列入世界奇觀了
每次都看到一堆人砲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說這是惡法~然後啪啦啪啦啪啦的
真的是很無言~
這些人真的了解刑法上"過失"的定義是啥嗎?
人家講就跟著講~講的跟真的一樣
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就在砲~阿不就很厲害
有時間去讀書拉~不然專心努力工作多賺點錢也好

高達九成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開車的...(恕刪)
avatar01 wrote:
機車闖紅燈+超速+疑似酒駕
結果輿論竟然是要警察負責??

這等的民眾認知,應該可以列入世界奇觀了


沒錯這就是台灣的交通法規問題,樓主一開始就是提來跟
「上個月在北宜地藏王17歲小屁孩事件的無辜卡車司機」
比較警察與卡車司機的下場,該收走的就該被收走,
主要討論是法規會不會對不同的活著的人的處理方式!
? . ? . ?
警車這向是直行和左轉綠燈,而下秀朗橋是紅燈,可以從警車的行車記錄器看到當警車在左轉時,對向已經有別的機車停在路口!



MoonMan wrote:
警車綠燈左轉沒錯,不過机車好像也是綠燈

高達九成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開車的...(恕刪)


駕照又不是職業駕照,何來業務過失
如果真的如新聞報導:超速+闖紅燈+酒駕
那就是死好啊!
難不成還要同情這些把人命開玩笑的爛咖?
最新消息

景平路與成功路路口因捷運施工,限速只有30公里。

在人證、物證皆具,全都指向機車騎士超速又闖紅燈才是肇事主因的情況下。

開車的員警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

法院裁定警察五萬元交保候傳

哀....

670914 wrote:
最新消息景平路與成功...(恕刪)


感謝這位網友的資訊
看也知道樓主用意在酸恐龍法官與這條惡法
還有人罵批評的人是酸民,還叫大家回去找時間多讀點書
看到這結果,我想這些人一樣很愛這條法律吧
不管多少人吃這條法律的虧
看到多不可思議了嗎?
rabbit76533 wrote:
這件新聞嗎?
破百時速,機車撞警車! 19歲騎士慘死全都錄...(恕刪)


唉...機車騎士的安全帽飛了出去,頭部重重落地
如果選擇一頂安全的雙D扣帽...或許就不會,半身不隨罷了
這警察真的是有夠衰...

在人證、物證皆具,全都指向機車騎士超速又闖紅燈才是肇事主因的情況下<---這樣警察還有事?

台灣的法律...到底怎麼了...

670914 wrote:
最新消息景平路與成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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