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別人找人先佔車位,並明確的告訴我他是在佔車位

百慕里 wrote:
我的經驗,我可是百分百無意的哩,

無意多了也變成有意,被誤會也怨不得別人...神經大條,大而化之的個性用在開車行為上並不恰當。照你的說法,一個人開車遇到你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這個舉例實在很爛。
一個是無可避免的情況,一個是自私的蓄意行為。
這樣也可以拿來相比,樓主的邏輯真是小學生等級。

百慕里 wrote:
停車格不能站人,那下車不就都用跳的,還是腳踩到停車格線內都把腳給鋸斷。

所有的法律/規都以人為最高主體,有種就把人撞下去啊。
用人占車位是ok

但不要你車根本沒看到 人在那邊站了10幾分鐘

我真的會一棒敲醒你們"站"車位這些底逼兒



fanrien wrote:
標題只有後半部對,前...(恕刪)


你說的情形,已經是屬於搶跟佔的模糊地帶了,

就算不用人佔,同樣的還是會有兩車搶一個停車位的狀況,

有些是故意,我所舉的兩個例子是無意,一樣無解。

我所舉的例子,都是因為視線死角,

因為他們停到停車位的前方去,讓我看不見他們而車子去"搶"了“他們"的停車位,所引起的爭執,

我可不喜歡有這種爭執。

sunland wrote:
http://www...(恕刪)


哈,你說的那一樓我看了,不過看到那一樓裡一堆鄉民看到"一輛"機車在"一個"停車位,就氣成那樣,

那要是在台南後火車站的影印街,看到"一堆"機車擠停在"許多"汽車停車位裡,不就氣死無藥醫。

或許吧,在台南這兒,可能要先宣導機車退出汽車停車位,可能這樣的效益會比宣導人不要佔車位來得高吧!!

js1657216 wrote:
無意多了也變成有意,被誤會也怨不得別人...神經大條,大而化之的個性用在開車行為上並不恰當。照你的說法,一個人開車遇到你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是是是,就你的神經最細膩,細膩到那種前車停的位置剛好是被開出來的車擋住視線的地方,

就只有你有透視眼可以看得到,

真不想如此說,不過依你這回文看起來,你不是愛亂砲,就是缺乏空間物體位置組織能力,不能就是他們口中的鍵盤車手。

你慢慢亂砲啊,我去找下一個車位了。

812ycy wrote:
這個舉例實在很爛。
一個是無可避免的情況,一個是自私的蓄意行為。
這樣也可以拿來相比,樓主的邏輯真是小學生等級。...(恕刪)


哈,你框的這兩句話,是順著前面說的影片續下來的,

我不知你有無看過該影片,如果你看過該影片,認同該車主的行為,那我想你道德也沒高到哪兒去,

那你如果整段不看,光要挑這兩句,那你的行為就兩種可能,一種是不遑多讓,和幼稚園小朋友的行為差不多,

另一種就是喜歡自行腦補,愛扣別人帽子,

你慢慢亂砲啊,我去找下一個車位了。
想當具俊表 wrote:
用人占車位是ok但不...(恕刪)


其實,我是不可能知道在車位裡面的人佔了多久,因為通常如果車位內有人,

我就直接去找下一個車位了,真的還不會去注意他們佔多久了說....!!

另外,(借這一樓)

我要先聲明一點,我所說的喜歡別人用人"佔"車位,是指那種已經比我先到的,

不管是併排停佔的,幫朋友佔的,站著佔,躺著佔....等等,

不過不包含那種後到派人去"搶"車位的,那已經是"搶"車位,而不是"佔"車位了。

想砲的先看清這一點啊....

cp175641 wrote:
停車也是有技巧,對於一開始找到車位的,如果自己前進一段距離後要先讓車格的車先出來,出來後要用倒車入庫的方式結果被搶自己問題。...(恕刪)


問題就是對方不認為他自己有問題,還認為我是搶他們車位,

可他們都屬於路邊車位停過了頭了,我恰巧在原停的車開出來的時候到那地方,視線被擋住下,

哪可能看得到前車。
百慕里 wrote:
細膩到那種前車停的位置剛好是被開出來的車擋住視線的地方,

我倒車都是用駕訓班教出來的標準方式,所以一定要等停車格出來的車離開,我再往前開超過停車格至少3/4車身,然後倒車入停車格。因為我沒遇過要離開的車停在待停車後面擋住我視線的情況。在前車切入內線或繞過待停車,到我準備往前超過車格的這段時間,我習慣注意前面有沒有車已經在等我想停的這個車位。
當然套用我自身經驗在你身上是不對的。也許你要停的車位超大,前車車尾還沒完全離開你就可以直接車頭切進去停,也或許等車位那位先生已經停超過3個車身以上,所以車格出來的車是停在他後面檔住你視線的情況下,你還可以倒車進車位...anyway,回文讓你感到不快,先跟你說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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