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腳踏車是很好的運動,但是可以不要集體闖紅燈嗎?

遇到車隊 不意外
第一個通常闖 後面直接跟上

我看過單人騎的 蠻多雖然闖 不過會減速看左右...
這種喇叭直接按下去拉

天大?地大?重機最大? ... 現在多了個腳踏車超大!
今天去騎車 我停紅燈 後面騎的人 還閃過我 闖紅燈 直接衝過去 !!

其實我每次出去騎 大概我等紅燈十次 有五次以上 後面會有騎單車的闖紅燈

大概要等到 被撞殘 才會後悔反省吧!!

可是又害到 撞他的人 台灣法律 你撞那些闖紅燈的 妳也倒楣 等著賠阿~~~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腳踏車亂騎也是違法的 只是很難抓

車子沒問題,
人有問題,
這種才是屁孩啦~ 找死不用理由
健保不應該給付給,不帶安全帽又闖紅燈的駕駛醫療費,
國家資源不是這麼浪費的.
我都會喇叭壓下去

雖然我會減速,但是要讓他們知道騎腳踏車

不就代表可以沒有法律

leaders100100 wrote:
今天開車遇到一群騎士...(恕刪)


只要你衝出去他們就會跌個狗吃屎

doc92018 wrote:
腳踏車亂騎也是違法的 只是很難抓...(恕刪)


是的,只能剛好路口的警察當場舉發,不然就是等牠被撞
馬路上的垃圾無誤,人渣,這種人被撞死都是活該,只是苦了不小心撞到他的人,倒霉遇上這種只顧自己不顧他人不愛惜自己生命的屁孩,..還愛騎腳踏車勒..說穿了不就是一群交通工具換成腳踏車的飆車族,這樣的騎法說多愛腳踏車都成了笑話,我可以因為愛機車所以可以亂闖,愛汽車可以亂開不守法,這些人喔..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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