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隊長」小心國道內線龜速遭罰

內側車道依法就是不容許未達最高速限之車速行駛,且未有超車事實之車輛佔用,所以罰得對,也罰得好,大快人心!
但是,同樣道理,內側車道(正確來說是所有道路)亦不容許超速行駛,換句話說,超速車輛也是不容許行駛於國道上的。
如果超速者說,超不超速是執法單位判斷,這沒錯;同樣的,未達最高速限也將是以執法單位判斷為準。但是,當大家義憤填膺地要求龜車離開內側道之時,是否應以同樣守法標準要求超速車離開國道?
*~艾力克斯~* wrote:
你看吧!
一直無限迴圈自圓其說
真是服了他了!

我四週都沒車(當然沒車可超)
我爽用最高速限切到內線持續行駛不行嗎?
H神,我違規了嗎?


H神亂引用解讀法條成性

我看偷竊都可以變成強盜罪了

從沒看過有人閱讀理解能力這麼OOXX
邏輯/推理能力也是!@#$%


Arch.Gabriel wrote:
噗...你的意思是,監理單位在講廢話,就算這個賴男真的開到100,同樣會被開單是嗎?

(這麼簡單的問題,我想回文應該可以控制在100字以內吧...)

長篇大論落落長的自圓其說

硬拗成性

卻從來也沒有主管單位或稽查取締單位的背書來證明他是對的

H神比法官還威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人家法條明明是說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違規
有人自己補腦說未駛回原車道違規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違反事件:
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
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明明人家這條是在規範單向只有一車道路段的超車行為
超車時會佔用到對向車道 超完車當然要回原行路線 不然就是逆向了
因為這種路段路幅較小又有對向來車的可能性 超車程序和規定自然較嚴格

卻有人自動補腦成變換車道超車也要照此規定

變換車道超車我還要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通知前車?
前車更要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我才能超車啊?

有人還說要超車前打方向燈就是變換燈光通知前車
那法規說【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打方向燈是不是連續密集變換燈光啊?

根本不合邏輯還互相矛盾

法院認為,依照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條文規定,內車道為超車道,行駛內車道的前提為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的情形下,須以最高速限行駛,賴姓男子對規定解讀有誤,因此駁回。
我看到會很賭爛,尤其是我也用最高速限卻還能持續緩慢的超越對方,真弔詭
速度是個虛無飄渺的東西
但是你的車開在哪個車道卻是一翻兩瞪眼
沒車還開在內側,代表駕駛習慣已出了很大的問題
想期待這種人在四周有車時,會讓出內側超車道

吃屎吧

有沒有違規是看人解釋,定義有問題又不改怎麼吵也吵不完

黃色小鸭 wrote:
我四週都沒車(當然沒車可超)
我爽用最高速限切到內線持續行駛不行嗎?
H神,我違規了嗎?
龜公應該是說,他為了讓外側車道的遊覽車超車,而龜在內線....
這麼有交通道德的人,怎麼可以只罰3000而已???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小鴨大也提過的,車速取締開罰標準是±10

所以前車-10,後車+10,可以有20的速差,
實際上,就是不能超車了...

fanrien wrote:
我看到會很賭爛,尤其...(恕刪)

有後車時不讓道人家只是沒公德心 賭爛歸賭爛你也拿他沒皮條

更何況
我前面只是說沒車時最高速限行駛內線違不違規(我可沒引申到其他有的沒的狀況 你跟W兄怎都愛扯那麼遠?)

H神說那樣是違規的喔
(H神:內線只准超車 並用最高速超車)

講幾個狀況好了(以下都兩線路段 速限100)
狀況1.
我行駛在外線 在匝道入口前
遠遠就看到有車從匝道進入加速車道
基於防禦駕駛 我切到內線並用最高速限行駛
我也不是在超車 那我違規了嗎?

H神說是違規的喔

狀況2.
我時速85行駛在外線
前方有一較慢車
我切到內線進行超車
我違規了嗎?

H神說是違規的喔



不見得喔,你懂得
方式很多,要不要用罷了

黃色小鸭 wrote:
有後車時不讓道人家只是沒公德心 賭爛歸賭爛你也拿他沒皮條XD



我怎麼看這都算是超車啊,匝道車道匯入(2併1)是可見的
預期會有風險所以預先變換車道,等於另一種形式的超車
不過這是個非常態的例子,不在討論範圍中

黃色小鸭 wrote:
講一個狀況好了
兩線路段 我行駛在外線 在匝道入口前
遠遠就看到有車行駛在加速車道
由於我車速很快 基於防禦駕駛 我切到內線並用最高速限行駛
我也不是在超車 那我違規了嗎?
fanrien wrote:
不見得喔,你懂得
方式很多,要不要用罷了

有啥方式?
願聞其詳

fanrien wrote:
我怎麼看這都算是超車啊,匝道車道匯入(2併1)是可見的
預期會有風險所以預先變換車道,等於另一種形式的超車
不過這是個非常態的例子,不在討論範圍中

匝道車都還沒進到主線勒
我也遠遠的就切到內線
這算哪門子超車?
變換車道而已好嗎

不要學H神喔

非常態?
一堆人都這樣開好嗎?

而且我說這些是在證明H神的論點是錯的

不是要你回答...


再來
狀況2.
我時速85行駛在外線
前方有一較慢車
我時速85切到內線進行超車
我違規了嗎?

H神說是違規的喔

相反的
用時速85套到狀況1
遠遠的就切到內線開85 外線無其他車輛
因為你說這樣算超車 所以沒違規?
內車道的問題吵了這麼久,
再怎麼吵不會讓的還是不會讓,
況且有些人的駕駛技術反應能力真的很差,
他們可是賭上性命好不容易切進內線的,
除非要下交流道不然是不可能輕易切出來,
雖然我比較希望那些人把駕照剪一剪繳回監理站,
不過讓他們集中在內線互相取暖似乎也不錯。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