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

這篇硬是被管理員弄到不知名的版面了,真行啊你。

b300457 wrote:
這篇硬是被管理員弄到不知名的版面了,真行啊你。


不要意外...這是正常的!!

有人檢舉交通違規幾千件了都沒啥問題,那是不是要說新/北市政府好棒棒?你細節也沒說就說都是別人的錯,鄉民要怎麼判断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