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檔連結如下:
https://youtu.be/Ivh6CknFoYA
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vh6CknFoYA&feature=youtu.be
2014/8/26發生逼車,2014/8/27報案,但至今卻新北市警局與台北市警局互踢皮球(新北報案,逼車地點在市民高架),不對這交通事件裁決,導致報案時效延宕至法律規定時間,這叫小小市民如何面對這種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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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天騎國產300cc重機上下班也有個幾年了(因為騎車比較省錢,一公升跑30公里的重機,一個月比開車省約5000元),路上偶爾會遇到惡劣駕駛,其實已經不以為意了,能讓就讓,家裡還有妻小等我回家。
天天騎車上下班,被逼車,在所難免,畢竟不是每個用路人都能將心比心。我貼這篇文的重點是,我強烈嚴重質疑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然後在那踢皮球,想要草草敷衍了事。
明明是2014/8/26發生逼車,2014/8/27檢舉,但卻遲遲沒有回應,是我最近這半個月的詢問,警方才開始踢皮球,然後又說我檢舉時效過期和一些理由。你看看,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這就是我們的北市政府。(來往信件皆有保留)
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
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依前項規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視同已
在法定期間內向有管轄權之機關提出申請。
按上面條文所述,不管今天管轄機關是新北還是台北,不管樓主是向新北或台北檢舉,都未超過法定檢舉時間,回覆你超過法定時效的員警顯然不熟稔法律,唉~執法者竟然對法律不熟,人民如何信服?既然來往信件皆有保留,就將相關文件備齊向上級申訴吧!
我在空間裡行走,尋找前所未見的綺麗;
我在時間裡穿梭,觀看古往今來的絢爛;
我在記憶裡遨遊,回味刻骨銘心的感動;
我是個旅人,一個隨時整裝待發的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