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影片, 既然已經說"假設開放鑽車縫"..那照影片來看, 雖然汽車有打方向燈...但[應注意而未注意], 且打完方向燈後[馬上轉向], 是不合理的...所以開放後是汽車的錯(70%責任), 未開放則是機車的錯(70%責任).不過我不同意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鑽車縫...但在市區.. 要有機車的便利性, (非鑽車縫)如可行駛白線外..(所謂的路肩),而市區重機鑽車縫, 我連想連做都不敢... 車那麼大台,小車會鑽的衝出來 ,是沒辦法反應~actsao2 wrote:永遠是重機車對、因為騎重機車幾乎都是政商名流,...(恕刪) 講話不用這麼偏頗.. 原來我也是政商名流了...
badsupper wrote:這篇的話小弟覺得是機...(恕刪) 這我倒是沒想到不能右側超車所以又成了小貨車路權優先梁杰 wrote:關於這個影片, 既然...(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真的是帝王判決梁兄的意思是開放同車道超車所以小貨車應盡注意之責責任較大
很明顯 這輛機車的車速 遠比整體車陣的速度高太多了從文字解釋 它沒超速 從立法精神 以及人體工學來講 它不但是超速去撞人 而且是硬擠 也就是說 機車在搞危險動作前面有人說 即使機車沒去撞它 它也會撞到旁邊的汽車 ....這是錯的 旁邊的汽車也是跟著整體車速
現在出現了很多不同的意見putin456大人吳馬克大人sinweiliao大人badsupper大人等的主張是依傳統的認定方式雖然開放重機車同車道超車,但後車應注意前車,前車路權還是優先lingi567s892550梁杰等幾位則認為在法規開放後,前車駕駛在超車上應更加注意後方來車,故在路權上以可同車道超車的重機優先sanko兄的論點蠻特別的,同車道超車應由左側為之,有條件的認定,但前車在法規開放後,前車還是要注意同車道超車的重機這不是投票也不是論戰只是請大家多提出觀點....請繼續....謝謝!
如果開放同車道超車從撞擊點來看是貨車的錯居多因為它顯然未注意到右後方"正要穿越"的機車但是貨車如果再早一點切換錯的就是機車如果開放這樣的事情會很常見一來機車的體積小不容易被察覺二來因為機車能過所以速度難免會比汽車快上不少最好按個喇叭比較好不然要是不幸撞上大家都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