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突然被警車攔下,然後說我改裝車燈,但單上事項註明卻和我實際不符...... 這樣合理嗎?

說真的寫錯了也不是太大重點
因為改方向燈~跟改小燈~定位燈的顏色
罰的錢都一樣
所以鼻子摸一摸~去繳錢驗車吧~

台灣就是鬼島~要改的~本來就要有
繳罰單的打算~
只想改不想繳罰單~
那還是乖乖的都不要動最好~
省錢又省事

JL7575 wrote:
好吧~ 看來大家的看法都是覺得這不行,那我只好認了......

我只是覺得一直以來也不是沒遇過警察路過或是臨檢,但從未有警察看到我車時有說過我這有違規的地方........

今天突然只是在路上順順的騎就被從後方攔截下來,然後就這樣跟我說違規,讓我覺得很莫名其妙的搞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看他們把我攔下來和開單,回想起那感覺很像是刻意找個點開一張單來賺業績的.......(因為攔下我時的態度很像是我騎了贓車還是通緝犯之類的,到核對完我身分才又說的像是安慰我說沒甚麼大不了的,到時罰個幾百塊而已......)
所以我想知道事由的正確度,也確認一下我不是無緣無故的被找碴開單的........(恕刪)



不是大家的看法都是覺得這不行
而是法規規定就是不行

然到我以前吸毒沒被抓就代表是可以合法吸毒嗎
然後現在吸毒被抓就是無緣無故的被找碴嗎
然到我以前糾眾聚賭沒被抓就代表可以合法糾眾聚賭嗎
然後現在糾眾聚賭被抓就是無緣無故的被找碴嗎
大部份的民眾 汽機車都是代步使用

新車買來 就照原廠設計這樣用

就不會增加困擾

所以路上的亂改土炮台客車 最好都取締

台灣法令也很歡樂 很多部品禁止改裝 業者卻可以製造 販售改裝品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JL7575 wrote:
可是我那不是改呀,只是原本車子就有預留額外小燈的燈座(類似像汽車定位燈的樣子),然後我只是選了喜歡的顏色燈泡裝上而已,這樣也不行?,...(恕刪)

那不然你認為"改"的定義是甚麼??

李安毅 wrote:
終於有警察重視濫改車燈顏色和閃爍器問題
太讚了!


+1

把車燈改藍色,晚上看到,還以為阿飄來了!
好好的人不做,學做阿飄,
真是品味特殊!

警察抓的好!
回標題:合理。
回內文:改藍燈不行、閃爍不行。
檢舉一次驗一次。

JL7575 wrote:
今天回家路上突然被...(恕刪)


給警察一個讚!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裝藍光燈泡並沒有比較帥,當定位燈辨識度也沒有黃色高,浪費錢裝這種顧人怨的燈做什麼。

JL7575 wrote:
我加裝了藍色的LED小燈...(恕刪)

的確是違規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高雄警察有在抓喔,台北一堆呀,怎麼不來抓,真是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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