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家路上突然被警車攔下,然後說我改裝車燈,這樣是不行的........然後收了我的駕照核對身分後,開了一張罰單.......因為趕著要回家就沒細看了一下內容然後回到家拿起來一看.......感覺不太對我根本就沒有動過方向燈,只是方向燈下方有一個預留的小燈燈座,我加裝了藍色的LED小燈這個也算是違規的~?另外順便問問......加裝閃爍器也是違規~?(都裝了10年左右,也一直是這樣使用著從未有被攔下說這違規,突然這樣實在很質疑......)
看到小賢子 wrote:方向燈:黃色,煞車...(恕刪) 呃~ 機車沒倒車燈吧.......方向燈和剎車燈我都沒有改呀~依舊是原本的~我只是有加裝小燈,但那也只是很像汽車定位燈那樣而已...... 這樣也要算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