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開租來的車 危險駕駛 扣牌 賠償營業損失....


Cathy 744 wrote:
看起來是納智傑 MPV7...(恕刪)

我家一台快20年的老車Opel VT-B都可以開20格了
現在的車開18格應該還算輕鬆吧
風~~

AIKIDOTIGER wrote:
那就跟車行說,請馬...(恕刪)


如果真的是 MPV 是買不到的唷^^

現在出到M7T ECO 版 那個折價 真的很驚人

買+辦到好 可能要115~120看保險 三個月後 相信我 一定沒100

可能9X算好運 8X是正常價

別懷疑 納車掉價 就是這麼快^^
先看租賃合約是否有這條 因違規被扣牌 承租方須支付一日xx元之營損

租賃合約如有這條,你就沒話說了

沒有這條,店家須自己舉證他這台車以前真的每天都有人租吧(連續三個月逐日之發票+車型)

租車業真的有那麼興旺???
cychou5190 wrote:
一群人去南部玩,拖...(恕刪)


這樣也睡得著心臟還真大顆
心頭滅却

A辣愛怕跑 wrote:
先看租賃合約是否有...(恕刪)


就我以前租車經驗是有這條的存在(格上、和運、小馬),有些租車公司人員會口頭通知
我也遇過租車公司人員用筆把那個條約圈出來請客人確認看到
也有明載如被扣牌是以日租金計算營業損失



個人建議樓主拿出最大的誠意去跟租車公司協商請他們採用月租的方式做賠償(月租有折扣比較便宜)




XaosLin wrote:
這樣也睡得著心臟還...(恕刪)


今日最中肯!!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您要賠租車公司 90 天的營業額

你就算是舉證該車 之前每月只有一天出租

在法庭攻防上,根本沒有實質意義

因為上個月 租一天

不代表下個月就只租一天


例如:你之前開公司都沒賺錢,不用繳稅,之後隔年賺錢,也可以不用繳稅囉!
因為去年不用繳稅,我就每年不用繳稅?
(上個月只租一天,下個月也會只租一天,法律是如此簡單?)



所以 你找一堆過去該車出租營業的 實際紀錄

租任公司只要拿出 該車已被預約出租90天的紀錄
(很簡單,找個人寫預約單就可以)

法院會判賠幾天?

一定是判賠 90 天
因為吊銷3個月本來就是您造成,租車公司沒有逼你要超速

以上是合約沒有註明的情況

但現在租車合約幾乎都有賠償情況

所以 喜歡開173 ,就要付出代價!

有很多乘客坐危險駕駛的車,是睡到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還真敢開!這麼多人...

不是自己的車是絕對不會愛惜的,

協調啊!!看簽約時有無這項說明。

AIKIDOTIGER wrote:
那就跟車行說,請馬上去訂一台同款新車當營業用,款項由你朋友支付.

三個月後再過戶給你朋友.

你朋友可以再把這台車出售,相信折價一定少於40萬元.

如果是toyota 的車損失更少!


真的!! 這招是省最多的

但目前業者可以爽賺40萬,才不會接受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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