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粉紅的愛愛 wrote:
三線道路及機車專用...(恕刪)
雖然很多人建議樓主去驗傷
但我覺得他不會去
我覺得樓主一定會被保險員騙
這麼簡單的交通還要談?
驗傷直接告就好了
第一次和解直接開出6位數以上
不和解
簡單
直接都不用接他電話了
6個月後直接提告
自己古狗這
2015/06/29當晚穿越雙黃線橫越馬路(20公尺內有斑馬線)~我老公騎機車在自己車道上~綠燈直行~反應不及撞上她~
2015/11月開調解委員會~對方求償395萬~我跟我老公無法負擔~對方威脅提告
後續就知道了
財神爺來還讓他跑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