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沒有做筆錄???

如果是的話 那這警察真得很有問題

我上次擦撞到一台摩托車 也是沒有行車記錄器 也沒有監視器

也是先做筆錄

我的保險公司依據筆錄跟對方的醫院收據 也是很快的就賠了

沒監視器 沒行車記錄就要私下和解

那以前的車禍 都要私下和解了???

coffee470801 wrote:
惡劣汽車產險大家好..
讓我們的小車撞凹了一個洞.(恕刪)

全台每天車禍上百件,如妳這小車禍開單罰款都可能超過修車費,
妳沒出過車禍當成大事,這也難怪警察不處理希望妳們和解,
對錯我們不在現場不清楚,被撞妳可要求對方賠償.

carloszhang wrote:
「富邦產險」,了解


新光產險也是爛到爆炸啦!

行情5萬以上,它就賠你3萬3
不爽就別拿;反正是客戶在跑法院,跑調解....
我就是受害者,就是指名道姓---新光產險!!

提醒各位,不是保了險就沒事喔

保險公司為了降低出險金額;能不賠就不賠
金額不夠,對造不簽和解你就兩條路
1.法院跑到爽
2.自己掏腰包補差額

所以要用車上路的,險一定要保,但不要出事最好!
講第三責任險的 在扯甚麼
那是賠對方的

現在是車主自己的車要修
要保的是車體險 另外10年的車 也沒人再保這東西
要批人 先看清楚


RMIT.E.E. wrote:
我先承認我看一半就...(恕刪)
所以樓主沒筆錄,沒保險,沒行車記錄器⋯
產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除非證明是對方的錯,不然不理你是正常的

很多人以為自己用不到,就不保險,不裝行車記錄器⋯為了省點小錢,最後搞到自己⋯
coffee470801 wrote:
剛好前面有派出所,警察說由於我們都沒有行車紀錄器,路口的監視器又沒有辦法明確判斷誰是誰非,所以希望我們私下解決。

黃先生要我去申請初判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3月2號結果下來
。“本案監視器未上傳E化系統,惟相關跡證不明確,肇因部分無法研判。”


能夠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就表示當時交通隊有到現場,
那麼交通隊應該有到場做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和繪製現場圖,

去年11月開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僅記載具體明確的違規事實,
不涉肇因歸屬,所以想知道肇責需向各地區鑑定(委員)會申請肇事原因鑑定(6個月內)。

所以樓主有做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和繪製現場圖
還有派出所的警員只能做交管,還是要等交通隊處理,記得好像分局才有交通隊,派出所沒有,
所以每次事故現場都是管區先到,後來交通隊才來接手。

以上為個人事故的經驗,如有錯請指正,謝謝。



HTC 9060 HTC 802W 雙卡雙待雙通 雙通超讚
不管對或錯都一定要做筆錄,誰能預料後續發展
有次我撞到一位闖紅燈的冒失鬼,百分之九十九是他的錯,
但只要辦出險就解決了。

聽太多可怕的肇事原因,我的車險加了一樣"超額責任險",
雖然金錢彌補不了失去的生命,但至少不會在出事時很乏力
樓主跟我母親年紀一樣大~

先說車禍一定要做筆錄,不管誰對誰錯

這是證據,保險公司要藉由這個來做理賠

當下有拍照嗎?

建議還是裝個行車紀錄器
人沒傷到
十年的車保養很好

就自己找個可信任的修車廠自費修一修

計較那幾個錢

惹自己不高興

何苦呢?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coffee470801 wrote:
惡劣汽車產險大家好...(恕刪)


佔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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