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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922111 wrote:
原本就不存在的刮傷 我一個都不想留 這樣應該不算漫天要價吧?
多此一舉,機車不刮傷,除非你每天停家裡車庫,都不騎出門
雖然你車靜止,但有阻擋到他前或後是事實,才是有部分責任,
只是比較低而已,並非他要付你100%的修車費用
如果最後判斷他要理賠80%,你是20%
對方汽車應該有保第三責任險 財損,保險公司會理賠你的機車80%
或是丙式 乙式 甲式保險,保險公司會理賠你的機車80%,他的汽車80%
你的機車應該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你只能自掏腰包。
如果我是轎車車主,你機車只是輕微刮傷,我會建議你不要修
如果你硬要修,假設你機車維修總費用5000
汽車車主很可能也去烤漆+板金+換保險桿 等等的維修費...
假如他汽車維修費用10000
他可是一毛都不用出,你則要負他修車費20%+你機車20%
而且汽車車主不太需要跟你談,都是保險公司跟你談
除非對方沒保第三責任險、丙式 乙式 甲式、
叫對方賠個1 2千塊,你跟他和解
那你拿現金的機率還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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