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汽車佔用車道停車, 造成外側車道無法行駛

1. 並不妨礙「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2. 但會妨礙「行駛」(無禁行機車的)外側車道
今價賣喔 wrote:
全台灣的隨便一條馬路都是違停一堆阿
一堆違停

警察絕對不會主動取締侵犯機車路權的汽車違規
但很愛取締機車的違規

不檢舉, 就是讓違規汽車、警察, 聯合起來欺負你!

我也覺得是這樣,
不然路上一堆都摩托車換車道都沒打方向燈的,真的要檢舉起來隨便一段路起碼10台以上跑不掉,
話說你覺得是一堆臨停的車害你吃這張罰單,那你也可以回報給他們阿,你吃一張違規臨停的也讓他吃一張不就好了,
這樣又可以改善交通又可以幫國庫進帳何樂而不為~~~~~
小李兄 wrote:
個人猜測可能你突然切換車道害對方剎車所以被檢舉吧

每天在路上機車換車道有7成不會打方向燈

都要檢舉也太累人了

sa1289 wrote:
但個人比較在意的是罰單上的圖片,因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外側),車道上都有汽車臨停、受臨停車輛阻擋的路人甚至有逆向機車
導致個人必需往另一車道靠,進而遭到民眾檢舉
如果欲進行裁決,有可能平反嗎?)


這就是不檢舉交通違規必受其害。

建議樓主意欲申訴平反的同時,花個千元,買台行車記錄器,加入我們檢舉的大家庭。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跟外側道路有臨停車輛有何關係
即便因為臨停車輛導致你需要往快車道行駛
對你來說就是變換車道

你又不是被開"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wetty wrote:
不檢舉, 就是讓違規汽車、警察, 聯合起來欺負你!


我超愛這句話!

我會記起來,實踐檢舉交通違規之永續工程!


今價賣喔 wrote:
你發一篇被人硬插隊...(恕刪)


你在說什麼東西


別人違規影響到我,我檢舉就是一個奇摩子

但路上隨時看的到有人違規,沒有影響我叫我去檢舉我就嫌累

小李兄 wrote:
你在說什麼東西


別人違規影響到我,我檢舉就是一個奇摩子

但路上隨時看的到有人違規,沒有影響我叫我去檢舉我就嫌累
...(恕刪)

嗯嗯
你說的沒錯耶
非常認同喔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超愛這句話!

我會記起來,實踐檢舉交通違規之永續工程!...(恕刪)

之前某FB論壇也有一句類似的
"如果你不用罰單教訓路上的三寶 那你平常在路上靠北甚麼"

你看到違規不檢舉
可以阿
你的自由阿
你開心就好

那他違規害到你
你就自認倒楣吧
檢舉他是你的權力
你不使用你的權力也沒關係阿
你開心就好

自己的權益(機車路權)
被一堆四輪大爺踐踏,然後事不關己的路過
事後才在該該叫
怪誰呢?

這次是吃罰單,下次如果是為了閃違規車結果發生車禍怎麼辦?
違規停車的車主只會默默開走逃之夭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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