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轉車被同車道機車撞,請問肇責

姑且不論在這條路上是否適合迴轉、有無臨停、有沒有打方向燈
不覺得後面那台機車有點扯,甚至騎士在恍神嗎??????
沒開大燈,這種速度(20公里上下)還能親到前車
cp175641 wrote:
把位置圖畫出來,才...(恕刪)

事發地點在這兒 => 高雄市苓雅區同慶路60號前

Google 實景(2014/5)還沒繪黃網線



酸度破表餓,自刪文吧!
免得牙齒壞掉!
AKB濕吧 wrote:
你前方到底有什麼突發狀況要你這樣減速停車?結果沒有想停就停

人家都說他要迴轉 不減速要怎麼轉 ??

看起來不是個適合迴轉的地方

有點像是想停就停,剛好又遇見後面注意力不集中的寶,就發生了。

不過這碰撞聲,聽起來應該不嚴重吧,人平安就好啦。

shao0413 wrote:
你哪邊看到我沒打方向...(恕刪)

為什麼你打左轉燈,車是往右開?!
方向燈本本亂打後面哪看得懂
酸度破表餓,自刪文吧!
免得牙齒壞掉!
筆錄怎麼做?網狀線是不能停車的,車速0就有問題,如果行進間後車就該賠
機車騎士受傷可以吉傷害

shao0413 wrote:
新增行車紀錄器影像後...(恕刪)

shao0413 wrote:
01這邊真的很愛先...(恕刪)

樓主可以分享一下單子上的順序嗎?
感覺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

原po想迴轉為甚麼要靠右停???

想要靠在最右邊一氣呵成的迴轉?

這樣會不會又造成迴轉導致另一輛機車攔腰撞上?

單論肇責..應該還是後車比較虧~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單純後車撞前車。

有關黃網線設置規定,依據「道路交通標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七十三條: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
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其劃設規定如下:
一、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予劃設。
二、未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視需要劃設。
三、接近鐵路平交道應予劃設,但無劃設空間者不在此限。
四、常受交通管制或其他原因需限制不得臨時停車之地點,視需
要劃設。
本標線為黃色。外圍線寬二○公分,內線依行車方向成四五度傾
斜,線寬一○公分,斜線間隔一至五公尺。
shao0413 wrote:
新增行車紀錄器影像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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