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相碰,車後照鏡鏡片脫落,車主向行人索賠7000 這樣的價位合理嗎?(3/4多補兩張圖)

一看價錢就知道是來騙錢的...
鏡片卡回去就可以了
直接去驗傷後,到警局說要提告過失傷害,保證對方立馬龜縮
再向對方要醫藥費才和解,否則不撤告

阿丸仔 wrote:
穿越馬路 人有站在人行道或斑馬線上嗎?...(恕刪)

如果有,就不會有後照鏡7千不7千的問題,而是車主要賠償行人醫療費了
新領悟 wrote:
一看價錢就知道是來...(恕刪)


卡榫沒壞的話...

用力推回去即可!
b070584 wrote:
各位好今天中午左右...(恕刪)

行人若是走在斑馬線上的話,若行人無違規,一毛錢都不用賠,還可以向對方求償,因為斑馬線有帝王條款,即使違規肇責也不會太高
若不是的話就要看肇責了,可以GOOGLE:斑馬線帝王條款
那個照後鏡應該是舊的,在交通事故中很可能只需要賠一成+工錢。全新的要多少?打電話去原廠問,不用猜。
不管對錯.只要對方有肇責.告個過失傷害.對方就會知難而退了...
在要個精神賠償.也是有可能的
這就是台灣法律
我覺得他敢要求你們賠償

我想你們摸著良心 應該知道自己違規理虧在先吧?

是不是突然闖出去 或是 伸出手 之類的

不然很少車子碰到行人 車子會主動要求賠償的


如果自己理虧 當一個有責任的人 做一個好的示範

跟對方回原廠 看多少賠給對方

不要開始牽拖功夫
可能我覺得人性本惡 他會不會是蓄意詐騙的.....新手法
既然有受傷就去驗傷基本上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避免對方不合理要求。

個然感覺,對方一方面想大聲壓迫你,讓你自認理虧,
而不會去對他提告過失傷害,省的賠償你,
要是你笨笨的又照它獅子大開口付錢,
那他更爽了,不但免去被你告過失傷害,
又不用賠你錢,
接著又從你身上賺一筆,
然後掉下的鏡子呢.....

太簡單了,拿起來塞回去,完事,
萬一塞不回去,老車麻...頂多上個膠黏回去就好了。
若看照片本體沒壞,鏡片沒破,只要卡榫沒斷,卡回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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