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之下,新竹市的標誌就很清楚,
lu91036 wrote:
樓主似乎仍然堅持自...(恕刪)


簡單來說就是也要考慮到地區
就像什麼場面說什麼話一樣
但這個大概還是屬於自由心證的解釋,樓主恐怕還是無法接受

我覺得樓主要的就是一種不要自行腦補的說法
要就是一板一眼寫得清清楚楚
該怎麼說,大概就是要立牌,那內容就一定要解釋的清楚明白不讓人有反駁機會
樓主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我個人是認為,正常人類不會這麼智障到需要解釋的那麼清楚
所以現有的立牌大多會以簡短說明
當然有些人會耍小聰明,就會特別去鑽漏洞,就像是台灣有的法律一樣很容易給人鑽漏洞一樣

cdyao wrote:
照您的說法,因為紅...(恕刪)


都已經這麼清楚的說明紅線禁止停車(包含臨停),不管任何時間這地點就是不能停,

但因為家長接送孩子的需要,故立牌告示上述時間家長接送車可以臨停,

至於禁止左轉也很清楚告知那時段禁止左轉,公車除外,

時間跟除外車種都這麼清楚,到底在爭議什麼?你又在執著什麼?

cdyao wrote:
另一棟大樓討論的有點亂了。所以另開一主題,
不討論是否會被開單,申訴會不會過,也不討論原始的設計需求
單純討論交通規則,主要是牌面敘述邏輯的部分
以免模糊我想說的事情。...(恕刪)


好像只有我認為樓主說得有道理
比照:
限定時段禁止左轉(公車除外)、其餘時段可以左轉的解讀

這支牌子應該可以解讀為:
限定時段禁止臨時停車(家長接送除外)、其餘時段可以臨時停車

好吧~~我承認,我是因為我常來這裡買阿給才這麼說的 ^^"

===================

其實除了這裡(淡水文化國小前)之外,我真沒看過哪裡的家長接送區是這樣標示(恕我孤陋寡聞)
大部分看到的是這一種:

就會是樓主說的:
限定時段禁止停車(家長接送除外)、其餘時段可以停車

而這裡會跟別人不一樣
我的猜測是:這裡原本就是紅線區,全面禁止臨時停車
但是如此一來,開車騎車的父母就沒辦法接送小孩
經過校方爭取,後來才多加了下面那一塊:限定時間內、家長接送除外

結果就造成與眾不同,以及讓人誤解的爭議

cdyao wrote:
我認為如果想要表達原規劃理念(時限內僅家長可臨停,時限外沒有車輛可停)
只要在下面補一句,【其他時間禁止臨停】即可。...(恕刪)


這樣的確清楚多了,被開單,也就沒有理由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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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於各地方政府對於交通標誌標線都沒有完全遵循標準,或許也沒有標準。
紅燈停綠燈行或許還可以全國一致,但是遇到複雜一點的交通管理問題,
原來那一套交通標誌規則就顯得落伍了,根本就沒有一個統一規則的文字可以清楚的表示政府想要傳達的意念。
如果告示牌寫太清楚

被開單就無法申訴成功

所以樓主極力想讓告示牌清楚

或許正壞了當初設牌的推手目的

讓告示牌不清楚

就可以讓被開單者申訴免罰

增加營業額,商家笑呵呵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讓告示牌不清楚

就可以讓被開單者申訴免罰

增加營業額,商家笑呵呵...(恕刪)


據了解
其實這裡最常去舉發、叫警察來開單的,
就是附近某商家老闆

這樣前面的車趕快開走
後面的車才有地方停
翻桌才會快
賺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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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91036 wrote:
樓主似乎仍然堅持自己的解讀方式...


哈哈 我是堅持除了大家的解讀方式,我還有另一種解讀方式。
我堅持的是,這個牌面有兩種以上的解讀方式,容易造成爭議。
我的解讀方式的邏輯已經講得很多了,如果邏輯有誤歡迎提出。



lu91036 wrote:
路幅不大.所以劃設紅線有其必要性.原則上就是0-24小時不允許讓人臨時停車<樓主認同>.


這部分我沒有認同。我不認同路邊可不可以停車,還要用路人自己去判斷路幅大不大。

畫停車格-->可停
畫紅線--> 不可停
紅線+告示--> 照告示規定
紅線+模糊的告示--> 請參酌現場狀況判斷牌面的合理意思 <---這就無法接受


當然您說的解讀方式是一種"合理"、"合乎當地需求"的方式
我覺得我提出的另一種解讀,也是合邏輯且合法的一種解讀。

一個牌面有兩種解讀法是不恰當的。
且您與多數人認同的解讀法,是根據環境與習慣來判斷,不完全是根據牌面敘述來判斷的。


lu91036 wrote:
因公車有其路線需求必須左轉.所以除外.也就是開放公車可以左轉.


有再開車大概都知道這牌面的真正意思,我只是把牌面的語意邏輯分析出來,套用到淡水紅線牌面。

但如果這個牌面真的可以有兩種解釋,可不可以左轉,
難道還要用路人判斷此處公車路線是否有需求?
要先去查公車班次看看7-9經過此處的班次嗎?
這也是我無法接受的。


牌面就不能有自己完整的單一解讀嗎?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告示牌寫太清楚
被開單就無法申訴成功
所以樓主極力想讓告示牌清楚


這也是原因啦。
我希望違規都能申訴不過,守法的連被開單的機會都沒有。畢竟申訴是很耗行政資源的。
且如果有合法免費停車空間,希望守法的人都能無後顧之憂的去停。

常常看到有人問學校黃線時段除外的地方能不能停,
我都覺得警察搞錯規定誤開單才是常態了。


全紅線對商家的確有利,可以排除長期佔位的當地住戶,
停紅線下車吃阿給對違規達人來說根本家常便飯。
cdyao wrote:
不討論直覺,歡迎指正我推論錯誤的地方,愈仔細愈好
其實我的直覺也跟你一樣,我並沒有支持可停或不可停
只是希望牌面清楚。

不要直覺喔? 好吧!

禁止左轉 ->公告時間之內, 公車可以左轉其他車輛不得左轉, 其他時間任何車輛可以左轉
***樓主用相同的邏輯來解釋如下***
禁止臨時停車 ->公告時間之內, 接送家長可以臨時停車其他車輛不得臨時停車, 其他時間任何車輛可以臨時停車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
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刪)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廿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4條:
禁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行之方向。......(刪)
設於禁止各種車輛右轉、左轉或左右轉道路入口附近顯明之處。有時間、車種、車道特殊規定者,應在附牌內說明。
=====================================

從設置規則可以看到:
紅線及其禁止臨停標誌有特別註明24小時的時效性,設立時間及條件排除後,應維持其效力,樓主將其解釋為失效,自然牴觸設置規則.
因此在時間之外不得臨時停車.

禁行方向標誌雖沒有特別註明24小時的時效性,依設置規則,在無時間規定之下24小時有效;有時間規定之下,僅在標註時間內有其效力.
因此在時間之外任何車輛可以左轉.

如果你要更詳細的回答,建議可以問問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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