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就該被臨檢, 那違停呢?

這種標題就像是小學生被記名字了

然後再跟老師嚷嚷說 那個某某某也有說話啊 為什麼不抓他

今天警察盤查到了好人

就要被譙

如果盤查到壞人或是鄭杰

才會被歌功頌德一番

你以為警察都是面相大師?

如果一定要出事情才能盤查

那以後就讓警察等到壞人把槍掏出來了或是把誰砍了再出動

這樣有沒有很合法

就是覺得你好像有問題

才上前來問一下

如果問了沒問題還要刁難你

你再去哀哀叫也不遲

如果手上有證據你就是個壞人

早就把你大外割押在地上了

哪還跟你這麼多話

這樣就要叫做警察國家

好好想想如果是美國的警察會怎樣

警察事情也很多,你有時間在這發文不會去路上照相違停車輛喔?
有專門處理民眾網路檢舉違停案件,不要讓他們閒著.
人民不是人人都是嫌疑犯;相對警察也不會是各個都是好警察!

今天警察確實地在維護社會秩序還要遭受大官施壓,酸民酸言酸語

導致警察更加的不想維護社會秩序,而使得罪犯們更加猖狂的話!

請問倒楣的會是誰???我敢肯定不是官也不會是警察,而是我們這些老百姓!

所以我絕對支持警察!
wetty wrote:
先講結論:支持警方依法行政
但執法標準不應該是:「因為你看起來比較倒楣」
近日, 某官員夜間出門, 穿著拖鞋, 多看了警察兩眼, 被認為神色有異, 攔下臨檢
事後, 該官員認為警方執法有瑕疵, 在臉書上發文
網路上, 引發了網友、鄉民的廣泛討論
不少人支持警方作為, 因為, 沒有臨檢, 誰也不知道有沒有犯罪嫌疑啊
身體太香 脫光全裸搜身
畢竟, 當初「鄭捷」也是一副輕鬆打扮, 出現在公共場所
相對地,日常生活中, 隨處可見的違停, 警方卻是常態性視而不見
就非常奇怪了
人行道違停 鄉民諷高雄日常不意外
或是, 只取締機車, 對汽車的違規視而不見, 也就很難自圓其說了
只取締機車 旁邊汽車違規不抓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這篇很好
至少把法條都清清楚楚列出來
讓大家都是到警我各有甚麼權利
台灣就是應該要多點這種人
改善目前社會法治觀念低落的情況
現在連警察都不法治了呀
結論: 警察看到可疑人物:有犯罪事實、或即將有犯罪事實、又或有犯罪疑慮的人可以進行盤查

但是若沒有以上要點 警察只可以確認其身分

看別人穿夾腳拖就可疑 真的是太牽強 這已經是主觀意識了 不是客觀


不要說特定場合 在澳洲10個人裡面5個人就夾腳拖

穿夾腳拖的都是可疑人物就對了

釋字535號 就有說過 如果沒有設立臨檢站

看到"有犯罪事實" 或"即將犯罪事實" 又或"有犯罪疑慮"的人可以進行盤查 並核對身分

不可以搜身 搜車 不可以要求下車 開後車廂.

這次的事件有錯的當然是警察阿 為什麼? 不該說別人穿夾腳拖可疑阿




我就有個案例:

有意天我以50km/h的速度行駛於中山北路二段往士林方向,途中經過兩個黃燈我都是以正常速度通過,絕無超速.

該名員警卻對我實施攔查. 員警攔查時我都有配合,這是警察的權利,但是該名員警卻要我下車,我拒絕,因為中山北路車流量非常大,下車是非常危險的!

並且大法官釋字535號內容明確,若無違規事實、或即將違規事實,員警無設立臨檢站,"只得"確認駕駛身分,並無權利要求駕駛下車.

該名員警聽見我不願下車情緒開始激動,並且開始找碴. 刁難我汽車排氣管音量,當下我立即出示監理站、環保局驗車公文確認我的車輛的合格與正當性。

該名員警見狀不罷休,開始刁難我攔查時車子沒有停在靠邊30cm內,這不是找碴,是什麼? 最後浪費了我20分鐘,他什麼罰單都不能開. 他情緒激動是因為他想找我碴但是踢到鐵板,並且我當下以撥電話給律師,所有的程序我皆屬合法. 這種就是很明顯地擾民.

我這個案例就是最典型的警察以為他自己是法律 但是他卻忘了他是要去執行法律的人 而不是他覺得我有錯 我就有錯

台灣警察的素質就是被這些流氓警察所帶壞的 以為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 不斷的欺騙無知的民眾 一聽到律師講話 嘴巴馬上歪掉

開始一直道歉 想息事寧人 問個員警編號也在那邊吱吱嗚嗚 跟一開始強硬的態度大相逕庭

一句話 你邱 我一定比你更邱



沒違法幹嘛怕臨檢 , 支持警察臨檢

miamivice wrote:
一項是預防犯罪
一項是維持秩序
兩者目的不同不可等之
可你的直接等號中另人感覺你的認知有所誤解或故意忽略...(恕刪)

完全認同大大所言,大大思路清晰,不被那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所蒙蔽,
如果大多數人能像大大如此慎思明辨現今社會就不會這麼亂了。

單車阿貝 wrote:
沒違法幹嘛怕臨檢 , 支持警察臨檢


問題是誰來決定你有沒有違法~~~~~

yoyo0719 wrote:
這種標題就像是小學生...(恕刪)




可能沒遇過爛的

可能沒遇過並排裝死的

可能沒遇過自己違規的

好的粉多

壞的也不少

可能沒遇過態度惡劣的

Anyway


凡事扯上政治就沒完沒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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