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擦撞對方肇逃卻找議員

直接告警察洩資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前天...(恕刪)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前...(恕刪)

記者們,該上工了
平常你們窩在這裡聽我們閒聊就算了
現在該你們出場的機會到了
不要再躲了
觸犯個資法,肇事逃逸又找民代關說
可以上新聞了吧
whiteme wrote:
不要總認為找到政治人...(恕刪)

同一個選區...........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就在...(恕刪)

你只要透漏議員姓名,
自然有人會幫你處理~
Mask1491 wrote:
直接告警察洩資

有想過!但我們沒證據,像其他大大說的,也可能他跟村長或剛好認識鄰長的的問認不認識我們,但若是問村長鄰長也太快了,中午擦撞,晚上就拿到地址登門拜訪了.....所以最大的嫌疑是員警遭民代施壓洩漏的!
其實也沒啥不好,你開個3萬和解費用,還小賺一點
那就更好了,直接上議員服務處協商解決
我們這邊的議員常常處理眾多法律問題
包含選民與公司間的勞資糾紛
樓上樓下間噪音寵物糾紛
車禍調解

還有一堆陳情像是小孩上下學的變電箱擋路移位
馬路坑洞破洞陳年處理五花八門

別以為是議員就不怕惹麻煩
現在手機相機錄影這麼發達
把議員服務處當做是龍潭虎穴就太誇張了...

帶支錄音筆去談談
比面對冗長的訴訟
有時後未必不是好的解決方法摟

無聲火 wrote:
同一個選區.......(恕刪)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前...(恕刪)


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部分屬「非告訴乃論」,不能因達成調解而撤回。但如果你們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可以斟酌情形,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或者是起訴,但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或宣告緩刑。

否則肇事逃逸,依刑法可判一年以上徒刑。但重點是你要有身體損傷,如果有,趕快去醫院開證明。

然怪他要趕快跟你和解。
papageno wrote:
你只要透漏議員姓名,...(恕刪)

誰會處理?不會是媒體記者吧........
deepriver36 wrote:
其實也沒啥不好,你開...(恕刪)

哈!謝謝大大,機車修7500,進出醫院兩次大概1000,喊3萬不會獅子大開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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