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osPan wrote:若相片解析度夠好應該沒有您疑慮的問題 感謝您為當地交通所做的努力,而且還是為了別人(機車),真的很讚而且當地警察也很nice,願意開單果然是要聽當地人的才準啦,我只是用街景圖胡說八道而已啦,哈哈已有成功案例就太棒了,代表檢舉會開單既然會開單,建議樓主也不需要丟石頭啦,換用行車紀錄器檢舉啦看到成功開單的回覆,快感絕對不會輸給丟石頭啦
EchosPan wrote:若相片解析度夠好應該沒有您疑慮的問題附上兩個已開單的實例1.跨越雙白線 / 直行燈號右轉 被判 45-12條2.同道超車,直行燈號右轉,判47-3 & 48-2 條,其中48-2條就是跟燈號有關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這個開單超快,檢舉後一周就回覆確定GG了...(恕刪) 這只能給讚了不過台灣罰款超便宜這些都罰600而已違規幾百次才被檢舉到一次繼續爽違規
jerry0130 wrote:一些检举魔人的行为就不说了!这里说的状况,真的是可恶至极,欢迎大家在此用力发功检举!希望被人诟病的魔人来此练功,改变心境,从此,知道检举的意义,生活会更美满。...(恕刪) 台灣交通會這麼爛都是檢舉魔人害的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