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gami7215 wrote:法官認為從警察提供的影像,看不出當事人有任何行跡可疑或是駕車不穩,那麼當下警察根據什麼理由去臨檢當事人? 單純只是對方在臨檢站前方路邊停車? 這會被法官打槍真的不意外。 您說的很中肯。真心希望可以來個修法或行政命令,隔熱紙太黑或隔音太好,可以當成形跡可疑而盤查。隔熱紙黑到外面看不到裡面,不會影響行車安全嗎??(駕駛看得到路嗎?)隔音隔到聽不到警察敲門,不會影響行車安全嗎??(平交道警示音、喇叭音、摩托車靠近聲都聽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