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檢點前「停車睡覺」拒酒測 法官撤9萬元罰單 自由時報 2017-09-02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劉姓男子去年應酬後開車回家,遇到警方酒測路檢,他在臨檢點前將車停在路邊睡覺,員警上前敲窗,要求酒測遭拒,雙方堅持近1小時,警方最後開出9萬元罰單,卻被法官打臉,認為警方將不服權威者都視為可疑酒駕人,違背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撤銷罰單。

劉男不服被警方開單,提出上訴,他主張,去年10月和外國客戶談生意,席間並未飲酒,結束後沿台北市市民大道東往西方向行駛,打算回新竹住處,途中忽然感到疲倦,就將車停入路邊找停車位,平躺在後座,戴上耳機休息,並未發現警方設點臨檢,而且當時停車地點離警方路檢點還約有2、3百公尺。

承辦警方則說,當晚執行夜間酒駕取締,快凌晨1點,劉男駕駛的轎車一看到臨檢點就屢採煞車,立即變換車道,將車停在路邊,警方上前查看,多次敲窗示意,希望劉男配合稽查,但他都不理會,先在駕駛座講手機,之後還爬到後座躺下。

劉男卻說,他的轎車隔音效果很好,窗戶貼有黑色隔熱紙,由外往內難以看見車內情況,他因為應酬感到勞累,睡著後並未察覺車外有人接近或要求他受檢,而且警方應先告知拒測法律效果。

警方出示當晚值勤錄影畫面,強調在凌晨1點35分首次以勸導警告書勸導,10分鐘後進行第二次勸導警告,劉男都沒反應,因此,警方將兩次警告書夾於劉男車前擋風玻璃,宣讀相關事項後也告知拒測法律效果,全程都合法。

法官審理時調閱警方蒐證畫面,證實劉男在臨檢點前自行在路邊停車,法官認為,警方主觀認定劉男因為酒駕而有意規避,但劉男停車前並沒造成交通危害,也未出現蛇行、車速異常等客觀事由,警方也未經攔停措施,就逕自對停妥的車輛要求酒駕盤查,欠缺客觀合理基礎,審酌判撤銷原處分。





這種判法,個人覺得很有問題
都已經明確的開在路上,開道路旁停車,這樣還沒有明確駕駛事實嗎?
以後大家就裝睡就好了
助長歪風
這樣以後警察怎麼抓酒駕
乾脆停在臨檢站前裝睡好了,車子是自己滑過去的,我沒酒駕開車.....

請問大家有啥看法
文章關鍵字

killer-sean wrote:
臨檢點前「停車睡覺...(恕刪)


只要有影片可以證明他開去旁邊的事實當然可以舉發酒駕阿...lol 不然怎樣也隨你說阿!
希望以後法官能陪同員警一起執行酒駕攔檢,以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天地狂襲 wrote:
希望以後法官能陪同...(恕刪)



瘋子才跟警察去路邊臨檢送死

法官這麼高貴,怎麼可能
駕駛這招厲害!沒辦法,裝睡的人叫不醒,我曾經在路邊車上睡半夜被警察叫起來移車。警方應該假裝撤哨,潛行到車後從後尾隨錄影再鳴笛攔車。

killer-sean wrote:
臨檢點前「停車睡覺...(恕刪)


太好了,法官發現此一漏洞,大喜,免除其刑,效法之,哈哈!

不一定有酒駕拉,也許跟他說的一樣很累想睡覺
但拒測法律規定就是直接開罰有什麼問題嗎?

我們不要主觀認為他一定酒駕
但是正常人不會無故閃避酒測
反正停一下也花不了多久時間
只有心虛的人遇到臨檢才會躲
警察也不是傻子
在臨檢點前面改道或停車都會特別注意
再說
開臨檢點不比吹冷氣辦案
被瘋子撞死都是有可能的
法官可能太好命
連隔音太好這鬼話都會信
應該派去前線實地瞭解

這是無罪推定,法律上基本認定。你不能因為看到別人臨檢前停下,就說他酒駕,這是假設,並未發生所認定的事實

你去敲門,他當然可以拒絕

判無罪很合法
但合理嗎?當然不合理嘛

但是法理,法比理重要

killer-sean wrote:
請問大家有啥看法...(恕刪)



孔融髮倌一大堆~~島不是喊假的
"為什麼酒駕沒事?不會被罰" --> 酒駕有證據有數值一定被罰
只是這新聞,確實是因為沒有測到數據,而不是有數據超標了且不罰.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而遇到這種遇臨檢卻提早停車不配合的,就真的需要考驗警方的智慧了.
傑瑞的旅遊日記 www.gotoplay.tw GotoPlay Happy together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