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o23 wrote:
檢舉違規 人人有責!
我特地登入來回覆版主,
我先前檢舉一台車 在國道上違規開後霧燈!
警員也是回覆不予開單!
後來我檢附資料向 警政署長信箱 檢舉該位警員!
這方式確實高招,下次學起來 !
supermegane wrote:
我可以很坦白的告訴你,國道檢舉被警員回覆不予開單,就算你寫信到警政署長信箱申訴,也是沒啥路用的。該警員主管回覆你事後會開單也只是說說照例行事而已,不一定會真的執行的,我舉個例子,你如何確定他真的有開單舉發。辛苦的員警每天要開單告發幾千白件的民眾檢舉的罰單,那會真的記得你的案件呀,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天機不可洩漏呀。在此我也要給這些辛苦的員警至上最高的敬意,他們真的是辛苦了,面對那些被檢舉人的電話詢問辱罵,他們也不好受呀。
大大說的也是我有想過的,常常員警回覆會開單我們也無法得知是否真的有如實開單,可能也只是心理上的安慰而已

但建檔都有單號應該都需如實處理,不過也不是無法規避...但必竟我們不是公職~真相也不知道囉
如果交通違規比照環保檢舉有獎金這樣就可以知道是否有如實開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