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楊桃 wrote:當然啦,犯錯了本來就該受罰!只是說有時候事過境遷而且這是上下班必經之路,每天騎,當下真的不確定是否有闖越過去,所以請各位大大給予意見阿!也請砲小力一點呀.....謝謝阿!(恕刪) 笑死了 意思就是會闖紅燈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闖紅燈剛好被拍鼻子捏著去繳一繳吧反正都有闖過紅燈了 還想申訴什麼?
自己有沒有闖紅燈的習慣自己最知道!不過,也確實端看照片確實很難認定。申訴是納稅義務人的權益,沒過還可以再申訴,之後就會走法院,對地方法院的判決不服,還可以抗告,最後到最高法院。多年前就曾經在國道三號超車道上跟在一台烏龜車後面,被天橋上的警察拍照開罰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限速110,記得車速在90上下,烏龜車的前方完全沒車,不開罰烏龜車,反而罰我,人生中第一次走進法院就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最後被法官威脅,我浪費資源,高速公路罰則最低就是三千,他不能調降,但是他可以提高,只能含恨簽字放棄上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