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影片,就是證明垃圾車為肇事主因的最佳證據。

因為垃圾車直行突然左轉,

直行突然左轉哦,

也就是垃圾車完全沒有用後照鏡留意後方車輛,

確認可以左轉才能左轉,

要賠多囉。
一樣要跨雙黃線,也得講個先來後到吧

台灣已經變成想修車找台正在轉彎的撞下去
就有人幫忙出錢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影片,就是證明垃...(恕刪)


還有看不見直接左轉的事實,

要認為直行車責任較大者,

不用跟我辯,

討論區就是可以提出跟你不同的想法,

記得沒有左轉號誌的路口,

左轉前沒有停下,直接就左轉,

出車禍負擔肇事主因,100%哦。
小弟記得轉彎前只有要"減速"
有哪條說要"停止"?
又不是"對向"直行車

除非能證明垃圾車從路緣切出
(未拍攝到)
不然前車轉彎,後車肛上還無肇責?

都說人家可以提出不同意見
還要人家不要跟您辯
弄得小弟好亂

8924132 wrote:
一樣要跨雙黃線,也得...(恕刪)


講的太棒了,

你點出是垃圾車是肇事主因的另一個關鍵囉,

垃圾車是跨越雙黃線,

直行不停直接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轉,

賠多囉。


8924132 wrote:
後車肛上還無肇責?


我哪一樓說過直行車無肇責?

我說的是肇事主因,

垃圾車違規左轉是肇事主因,100%成立

這個100%成立,不是負擔100%之責任,

只是要負擔較大的肇事責任,大於50%

直行車無肇責,我可沒有說喔。
左轉還要注意是否有人逆向?

要看解釋?
第102 條第1 項第7 款之「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之
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形,
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
應遵守同規則第94條第1 項之規定。」此亦有該函釋在卷
可憑。而同規則第94條第1 項規定: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
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
停之距離。此乃駕駛人見車前狀況,尚得採取必要安全舉
措,但縱見車後有狀況,亦無從閃躲,是駕駛人有注意車
前之義務,而無注意車後之義務。是本件被告與告訴人二
人係行駛於同一車道,被告之車輛在前方,告訴人之車輛
在後方,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1 項,應由後車保
持可隨時煞停之距離,而起訴意旨誤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綜上,本案告訴人與被告既然為行駛在同一車道前、後車關
係,告訴人對行駛在前被告之車輛左轉時有無打方向燈均無
注意,顯認其事前均未注意及被告之前車狀況,則其於本院
審理始稱被告未打方向燈與其在偵查、本院審理時原先自承
未注意被告有無打方向燈,即無從採為被告有未打方向燈貿
然左轉之情,況告訴人行駛在車道內側,既欲直行復未注意
車前左轉車輛狀況,且未與前左轉車保持距離,致於前車左
轉時閃煞不及,撞擊肇事;被告雖係同車道左轉前車,又係
行駛在車道內側,自無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 條第1 項
第7 款規定。此外,復查無任何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違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揆諸前揭規定說明,乃事證不足,自應
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
不逆向超車,前車怎麼轉跟後車有關係?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 如果垃圾車左轉沒有依規定在轉彎前30公尺打方向燈, 而是打了就馬上轉導致後車因為他急剎追撞(前車急剎閃避至對向是合理), 那就有肇責, 3至5成至少, 後車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5至7成



Latios_JP wrote:
北投焚化爐前一台垃...(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垃圾車責任較大:因為...(恕刪)
請問一下,單線道前車要轉彎要如何禮讓後方的直行車?還是你可以示範給大家看?
Daniel.C0555 wrote:
單線道前車要轉彎要如何禮讓後方的直行車?


如果你要左轉,

從後照鏡看見有一台車快速(不一定超速)

從左車道(可能是違規跨越雙黃線)要超車,

你應讓超車之直行車先超越!

超越後再左轉!


以上就是我給你的路況解釋,也是本起車禍之原因。

而不是要左轉,看見要左側超車的也不讓!
而此垃圾車,根本沒看後照鏡,根本不知有車欲超車!
超車者吃罰單,
垃圾車賠錢囉!

解釋到此,不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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