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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ismoney wrote:
你是過來人嗎?...
是處理人還是被處理人?...
請問舉證方面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嗎?
whatismoney wrote:
希望你們是對的^^
請問甚麼是舉證合宜?...應該有那些舉證...?
個人於去年2月曾經歷類似狀況(雙方均為汽車),我停等紅燈時對方從我側後方往前撞到我車後照鏡
事發當下我馬上下車查看,並請對方一同停靠至路邊處理後續時,但對方一等綠燈亮就跑了.....
我的處置方式是直接報警,向到場員警說明事發經過取得事故聯單,並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供佐證
整起事件過程中,並無人員傷亡及重大損害,但一樣可成立肇事逃逸(只是不涉及刑事)
儘管多花了點時間,但個人就是不想姑息這類逃避責任且心存僥倖之人
熱心提供建議是好事,但有些事若無相關經驗也最好避免以訛傳訛
畢竟錯誤的資訊傳遞只會誤人誤事,還請審慎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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