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大家在路上自己保重吧,人命不值錢!

剛才在屏東市寶建醫院門口發生機車與機車的小擦撞,幸好雙方都無大礙。門前兩車道,內側禁行機車,外側貨運公司貨車並排泄或醫療用品,機車只有縫隙可走,投書反映給醫院希望引導並排停車小客車與貨車,也無下文。逼得人民只能靠檢舉來改善,真是氣死人。</iframe>">
下次就檢舉他未靠道路右側臨停
這樣應該就可告發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是在快車道上臨時停車
不是並排停車
用錯誤的法條檢舉,有在盡責任的警察,會幫你改用合適的法條開單,不負責任的爛警察就直接跟你說不符合構成要件~結案.


沒錯,要用對的法規去檢舉
這個不屬於併排違規停車
是未靠道路右側臨時停車
併排的意思是,他右邊也有停車(機車 汽車都算)
grason00 wrote:
下次就檢舉他未靠道...(恕刪)



爛警察會回覆你:沒拍到駕駛座無法確認違規情形,無法確認該車輛系停車或臨時停車,未免爭議不宜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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