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在屏東市寶建醫院門口發生機車與機車的小擦撞,幸好雙方都無大礙。門前兩車道,內側禁行機車,外側貨運公司貨車並排泄或醫療用品,機車只有縫隙可走,投書反映給醫院希望引導並排停車小客車與貨車,也無下文。逼得人民只能靠檢舉來改善,真是氣死人。</iframe>">
下次就檢舉他未靠道路右側臨停這樣應該就可告發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這個是在快車道上臨時停車不是並排停車用錯誤的法條檢舉,有在盡責任的警察,會幫你改用合適的法條開單,不負責任的爛警察就直接跟你說不符合構成要件~結案. 沒錯,要用對的法規去檢舉這個不屬於併排違規停車是未靠道路右側臨時停車併排的意思是,他右邊也有停車(機車 汽車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