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堅持要去醫院了 有沒有報警啊

meme貓 wrote:
這種情況幾乎都是自...(恕刪)


13F正解沒行車紀錄器,基本上都是各說各話

有肇責就是想辦法和解吧
邏輯是這樣子的
如果你沒有故意
那就是過失
就這麼簡單二分法

尤其是初審
常看新聞都知道他們的法律水平在哪
當下沒報警沒告你肇逃就不錯了
他說要去醫院 表示有那裡不ok 不然你最少要錄影讓她說沒事 表示合意離開
過失傷害是假車禍最愛利用的法則 就算你有1%也成立(比如行經路口未注意) 還背前科 當下說去醫院就表示不是沒事
已經到這樣 上訴機會 不大 以比例源則 你騎車 他行人 通常法官或檢察官盼你有罪他們快速結案有業績
所以 ......
你找證據的時間精力不如賠錢了事 想辦法和解吧

樓主警覺性太低,

法律就是如此!



caolizo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行駛在...(恕刪)
沒有一定
在台灣就是沒有一定
無肇責也會被告
有肇責也當然會被告
有無過失只要對方想要告就能告
成不成也跟有沒有肇責沒關連,因為這就是台灣,看法官心情
只能說遇到了就盡力處理
01廣大鄉民給你的意見也無法對你的案件有任何幫助
如果繼續下去4萬你會輸
看要不要跟家屬私下和解,賠少一點,也許對方就撤告
沒辦法,這世上存在許多不公平,但遇到了就是解決他,吃點虧,下次記住教訓,當作花學費,也值得了
也該慶幸對方沒有太大傷害,萬一你的確是對的,但對方變殘了,死了,你更慘
還是學到這次教訓比較重要
請問大大,汽車撞機車最好的解法,若當下沒受傷要立即用手或身體去撞方向盤或硬物讓自己有瘀傷或輕微割傷等,在送醫留紀錄來保障開車方呢??




a814133 wrote:
過失傷害就是如此,...(恕刪)
caolizong wrote:
覆議是我還會開一次庭嗎? 會不會在判更重? ..(恕刪)


>>>

會再開庭 ,由不同法官承審

理論上這小罪 , 應該不會判更重



>>>

版主會被判刑 ,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自以為沒罪 , 賠償金額談不攏

當初 , 告訴人本來要求賠償多少?

如果只是1-2萬元 , 再殺個5折

和解就沒事了


過失傷害罪 , 如果當事人和解 , 就可撤回告訴

jayck wrote:
請問大大,汽車撞機車最好的解法,若當下沒受傷要立即用手或身體去撞方向盤或硬物讓自己有瘀傷或輕微割傷等,在送醫留紀錄來保障開車方呢??)


1、保第三責任險才是最佳解法,至少可以替事主擋下90%以上的傷害
2、發生當下要自己斷手斷腳還是撞方向盤不要被抓包就行了

抓包就會像連結中的情況一樣
開LEXUS卻被機車撞傷? 醫師誣告判刑6月
caolizong wrote:
因為我覺得我應該無罪所以法官說甚麼問我要不要覆議 ...(恕刪)

caolizong wrote:
有報警 車輛鑑定 他是主因 我是次因 好像啥應注意未注意啥的 ...(恕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Y-RvytKO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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