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岡山段,總是塞車

Coffee1018 wrote:
路竹<-->楠梓,.
除此之外主因就是龜車,
我是不信路竹,高科,楠梓吞吐量有排前幾大,
那真的小看其他隔壁高市區或是南市區或是往南科園
但是只要牽手龜上路,怎麼可能不塞,
假設一個時間車流量1萬台,車速110跟50,車距會一樣?
..(恕刪)

一個小時車流量1萬台, 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因為 ,如果1km(1000m)內擠入 200台車, 以平均車長約5m, 是完全保險桿頂保險桿, 是動彈不得, 必須前面的車移動了, 後面的車才能移動。
單一車道, 200台車/km完全擠在一起,像一列火車, 以100km/h同步前進, 車流量就是2萬, 但是因道路容量有限, 這不可能發生。
所以, 如果每小時車流量為1萬, 一小時通過1萬輛車
其實一個車道2400輛是最大極限了, 三個車道頂多7200輛


100台車擠在1000m之內(車距只剩下5m,約地面一條白線+虛線放1台車), 以100km/h行駛 ?
這也不大可能, 所以要增加車道
如果是單向兩個車道,每小時車流量為1萬,單車道5000,50台車擠1000m,(車距只剩下15m,約地面二條白線+2虛線放1台車),以100km/h行駛? 這不可能, 因為車距只有15m,一定會追撞
但依據高管規則6, 車距15m, 車速只能是30km/h

如果是三個車道,每小時車流量為1萬,單車道3333車,以33台車擠1000m(車距26m)以100km/h行駛? 這很危險, 因為車距只有26m,要很小心盯住前車,以防追撞 , 一旦碰上道路瓶頸, 必然會踩下煞車, 造成"壅塞波"。

三個車道越能平均利用, 車道空間就越能達到理想容量, 都擠在同一個車道,空置了其它車道, 當然塞車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車流量是有上限Qmax的 , D 和 V 是呈反比的
如果Q車流量這麼大, 除了將 V(車速)加大, 還必需將D(密度/車距)放大, 問題就是D(密度/車距)有上限, 無法放大

美國國家科學院交通委員會出版的HCM2000, 對照車流量和車速的關係圖

FFS車速V=110km 那條線, 飽和臨界點 就是每小時/每車道/1450車
由1車←→1450車 , 那條線都是直線, 斜率=0 , 車速和流量是無關的!
無論車流量為1台車 或是增加到 1450車 , 車速通通都是 110km/h ,
斜率(dV/dQ=0及<0)已經說明了, "車速"和"流量"的關係是 無關 ! 車速V和流量Q 沒有正相關,兩者無關。

超過最大容量1450車之後, 斜率反轉為<0
V固定為110km/h,在密度D大於16車/km(LOS C那條斜線)之後, 反轉為斜率<0 , 車速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斜率=0時, V 增加時 , 完全不影響流量Q
但是, 斜率<0時, V 增加時 , Q會減少
此斜率已經代表"車距"的變化是負值 ,趨勢是 車距"越來越小。"超過最大密度D之後, Q 就不會再增加了", 密度越來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 此時車速越快,反而是製造出人為的瓶頸
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Coffee1018 wrote:
車速110,車距拉50m,有什麼問題?
車速50,誰車距拉50m?
只要牽手龜上路,車速只會往下狂掉
..(恕刪)

問題是道路容量有限
依據 跟車模型理論(Car-Following Theory)
車流保持 (車...安全車距...車...安全車距...車...安全車距...車...安全車距...車 )行進
依法車距是 55m ; 車距55m+車長5m=60m(110km行駛時一台車佔用的車道總長度)
問題就是每公里1000m ÷ 60m =16.6 , 只能有16台車 , 不能放33台車
只要多放一台車, 只多一台車, 17台車擠在 1000m 內, 每台車分配到 58.8m長的車道 ,扣車長5m,車距就不足法定的55m了
就必須降速! 不能是110km , 依法只能是 107km !

當前車110km/h, 後車卻車速50,車距就和前車越拉越遠, 車距會超過 55m 以上
於是空間就不足了! 這也是人為製造的瓶頸, 這台車就是一台活動瓶頸
龜車(活動瓶頸)只要讓開,讓離超車道, 讓後車超越, 車流就不會堵塞
牽手龜上路, 是阻擋了後車不能超車

兩車併駛, 形成車群,車群和車群之間, 切割成一個個無車空間(如上圖黃框),造成道路空間的浪費。 車群形成,為保持安全車距,車群中有汽車會踩下煞車,產生負的加速度-a向後傳遞, 形成壅塞
法規明明是規定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超車道路權為超車 ! 非超車喪失路權!卻產生了『車群』這種台灣國道特有的"現象"
任何車速的路隊長,只要不離開 ,就無法讓內側車道成為超車道! 就會形成車群 !
並不是龜速不能佔用!最高速就能佔用? 不是! 是所有車都不能佔用"超車道" !


"任何型式的佔用"都會造成整體車流量下降 ! 犧牲的是車流量 ! ,相同的車輛卻要更長的車道空間!

併駛並不需要兩台車完全車頭對齊, 只要排列在前後的安全車距內, 後面的車就無法閃車縫超越了! 如圖, 留下過長的車距, 形成車群
回歸超車道法規,超車後就離開,在1公里內,這16台車會在同一個車道上 (車距55m,FFS=110km/h)

超車後沒有回到原車道(沒有集中於一個車道) , 但分散於兩個車道。後面的車已無法穿越這樣的間距蛇行! 會被擠在此車群的後方
超車後不回原車道!同樣16台車,卻佔用到2個車道?這是把兩個車道當成一個車道來浪費車道空間 ! 於是道路能提供的車流量就變少了!, 將道路容量做小了!

超車道是高速公路上解決壅塞的設計,是車流的疏洪道,是一個繞道bypass, 繞過去回到原車道就不塞了!
超車道是車流的『疏洪道』,沒有洪水卻將『疏洪道』(超車道)裝滿水, 洪水來時當然無處分流,自然氾濫成災(塞車)

台灣國道特有的"車群"現象,就是一群車擠成一堆 ! 車群和車群之間卻空無一車?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必須前方有55m車距, 才能110km行駛, 最高速限行駛才能成立!
前方只有40m? 必須降速為80km行駛!
道路容量有限,超車道空間不是衝進去搶到的?而是前車離開, 才禮讓出60m長的車道空間。
一台車只要在車道上,自己就佔去車體5m+車距55m的空間, 超車道就少了60m的長度可用於超車, 非超車佔用內側車道,是把道路能容納幾台車"超車"的最大容積做小了, 當然容易堵塞。不超車當然要離開 !
車距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讓出來的! 高速公路是公眾使用, 公共使用不會只有一台車? 必須相互禮讓!
也就是擁有路權的一方, 有權優先使用! 沒有路權的一方, 有遵重他人路權的義務,即禮讓的義務!

一、路竹科,隨著路竹科的廠商增加,這幾年下班時間,就常聽到岡山路段塞車

二、爬坡,岡山交流道在被淹沒後,大幅墊高,變成高點,多數車主開車又沒膽或不懂,

車速只會越來越慢,然後就大塞

三、岡山是工業重鎮,大貨車、連結車多


短時間大概只能寄望 台39線 路竹岡山、大社段 的開通,(高鐵下方省道),

多一個選擇(岡山地區國道右邊是沒有省道)


長時間?高工局能不能多些告示牌,ex: 爬坡路段,請提升車速。

Eigen wrote:
一、路竹科,隨著路竹科的廠商增加,這幾年下班時間,就常聽到岡山路段塞車
..(恕刪)

如果車流量增加, 就要擴充道路容量
在現行的道路設施之下

(1)控制速限
(2)運用路肩
(3)機動標誌顯示 (機動調速限,機動開放關閉車道,機動禁止超車)
(4)流量管制(匝道儀控)
(5)差別(加價)收費 ,依不同時段收費
這有幾種方法
(1)增加道路容量-降低速限
此處原本速限為110km,在Rush hours尖峰時段, 機動降低速限到90km
車速110km/h , 飽和臨界點 是每小時/每車道/1450車 , 降低90km/h, 飽和臨界點 就增為每小時/每車道/1750車
1750車(90km) 是大於 1450車(110km) , 降低"速限" ,每小時每車道可以多300台車通過, 三個車道1200輛車。
當然也能,解除120km/h速限 , 沒有速限了 ! 這必須在車流量小的路段才能實施


(2)開放路肩- 增加道路容量
這是德國A8 Autobahn, 路肩開放了


開放路肩能增加流量, 但是台灣有"螃蟹車"橫行的文化, 必須在此路段同時實施"禁止變換車道",以防止車流擾動。
此開放不限時段, 而是偵側到車流量上升時就機動開放路肩
採取內車道90km, 中/外車道 70km, 內外車道差別速限,在國外是可以防止車流擾動 

這必須在原有"KEEP RIGHT",往右補滿車道的原則下才有功用
這在台灣實施反而會相反,無用,反而會造成車流擾動! 因為所有車都自認最快! 所有車都搶快擠進速限最快的車道, 反而擠成一團

因為,正常走那一個車道是依"車道使用規定"(路權),不是依據"速限"
路權是使用權利, 遵守速限卻是無條件之義務 !
在台灣卻是權利和義務完全混淆, 錯置
進入那一個車道之後,才遵守那一個車道的速限 ! 該降速就降速,該加速就加速!
台灣的邏輯是倒過來, 以為達到那個速限的數字,就能衝進去? 忘記高管規則8-1-1
高管規則8-1-1: 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條件),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是 "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法規只寫"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 是 → 換車道(應行駛於外側車道),這是在指定行駛車道 ,不是反過來說成 80 以上就能行駛其它車道? 法規完全找不到這樣的文字!
反而高管規則8-1-1有寫的 :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中線車道)超越前車, 完全不遵守。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單向二車道(內側車道) ; 單向三車道(中線車道) )
要利用內/中車道 ? 依照規則,必須是 有一台外線前車, 超越前車才進入內/中車道, 不符條件是不能進來的 !
完全不遵守法規,不走法規所指定的車道, 卻把"速限"這項義務當成使用權利?

法規8-1-3本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指定『車子的位置』在那一個車道的路權問題! "超車者擁有路權"
超車者使用內側車道, 非超車離開內側車道
進入內側車道之後,才發生速限為多少的問題
8-1-3但書,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補充『設定"速限"』,補充速限問題,區分"堵塞"或"不堵塞"有不同的速限!這就是在變更速限! "內側車道"以那一種速限行駛 !

『速限』是義務 ! 不是使用權利! 不違反『速限』仍然是一項遵守義務 , 不會因此得到什麼權利 !
『速限』變更為多少? 用路人就只有無條件遵守的義務而已

在台灣是完全誤解法規, 錯以為車速=速限 ? 以為達到速限就能佔用

(3)由行控中心下指示,分配車輛去走那一個車道,不要走那一個車道, 控制這個車道的流量

(4)流量管制(匝道儀控), 直接減少管制進入的車輛

(5)彈性收費, 車多的時段通行費貴, 車少時段便宜, 鼓勵分流

Eigen wrote:
二、爬坡,岡山交流道在被淹沒後,大幅墊高,變成高點,多數車主開車又沒膽或不懂,

車速只會越來越慢,然後就大塞
..(恕刪)

爬坡處調高速限,加速通過, 在進入爬坡前是降低速限,把後面的車流擋下來

例如這種路段

另外就是調整爬坡道的位置
傳統的爬坡道(登坂車線) 設在路肩旁,讓大車/慢車爬坡, 但大車本來就慢,根本就不換車道, 爬坡道 的利用率很低

日本的統計, 爬坡道(登坂車線) 車流只佔全體車流的 3.1-5.1%

於是做實驗改了動線, 讓速度最快的內車道能分流成兩個車道,將爬坡道撥給超車道, 實驗之後, 這樣車道空間比較能充份利用。

因為超車道(追越車線)的車速最快,效率遠高爬坡道, 將爬坡道移給超車道來使用,有二個超車道, 效率遠高於撥給大車/慢車使用的爬坡道(登坂車線)!


Eigen wrote:
三、岡山是工業重鎮,大貨車、連結車多

短時間大概只能寄望 台39線 路竹岡山、大社段 的開通,(高鐵下方省道),

多一個選擇(岡山地區國道右邊是沒有省道)


長時間?高工局能不能多些告示牌,ex: 爬坡路段,請提升車速。
..(恕刪)

車多時, 大車飆越快越容易堵塞
因為測速照像分不出車種, 大貨車都開到110km, 而不是法規的90km, 以為車速快往前衝就不塞車, 但前面道路容量若沒有增加,衝進去只是讓車距縮小, 更加快堵塞

爬坡路段, 直接提高速限, 由原本降低的90km, 爬坡增加為 100km/h
跟岡山交流道沒關係吧
岡山交流道並不算塞
主要是進出高雄市區的車流的影響
進去市區前會開始塞
從市區出來的車要一些空間把車流分散
過了岡山交流道就分散完成
樓上有人提議不錯
超車道應提高速限
不然一堆慢速車占用
其實可以不用那麼塞的
herblee wrote:
我們都知道, 車流量...(恕刪)


我服了...你高公局出來的??
herblee wrote:
一個小時車流量1萬台...(恕刪)


太太太專業了....

艾利克 wrote:
我服了...你高公...(恕刪)


不是高工局 是交通研究所之類的吧...
我總是跟我兒子說"這一段,是被詛咒的路段"....不管何時...總是速度都會慢下來....

herblee wrote:
一個小時車流量1萬...(恕刪)

herblee wrote:
一個小時車流量1萬...(恕刪)

herblee wrote:
一個小時車流量1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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