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有絕對路權?我以為路權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難怪台灣一堆被砂石車卡車貨車輾過去的不愛惜自己的生命,給多大權力都沒用...一個人開車的注意力能有多好?要注意前後左右,還要注意超速警示突然一個人衝出來,除了超人和人品超好的駕駛可以避開之外,我想不出其他人了...
myhope wrote:今天台北晚上下著雨...(恕刪) 因為執法機關的默許加上錯誤的道路基礎規劃,導致台灣人都習慣「過度方便」了。不管去哪裡都喜歡走直線距離:1. 轉彎時,不通過道路中心點,直接切西瓜2. 開車、騎車總要直接停在目的地門口3. 理所當然,過馬路的時候,也是直接切直線過不是行人通行的範圍,最理想還是用鐵欄杆圍起來
myhope wrote:今天台北晚上下著雨...(恕刪) 下次你自己雨天過馬路就該懂得保護自己, 穿著淺色服裝, 打開手機或手電筒; 別人不重視自己生命是他的事, 經過這次的經驗你有收穫了. 很多省道上騎單車的騎士, 都穿反光背心, 這個觀念就很好, 保障自己的安全..
myhope wrote:我已經騎的算慢了,碼錶常常大約30...(恕刪) 這樣騎車就對了....機車哪來什麼路隊長? 又不是騎在巷子裡行人有沒有絕對路權,不是你我說了算遇到了,上法院,法官會告訴你...法條上寫的是參考用的,且是給法官參考用的從法官嘴巴說出來的才是判決...